中国推进民生立法 为“普惠式”发展划法律底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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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推进民生立法 为“普惠式”发展划法律底线
2009年03月10日 2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日电 题:民生立法促“普惠式”发展

  中新社记者 符永康

  “两会”议程已经过半,民生议题“热度”不减。除了代表、委员们在医疗改革、发放消费券等具体事项上展开讨论外,立法层面的民生大计也在酝酿之中。

  九日,吴邦国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列出了今年将制定的至少七部法律,即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侵权责任法、行政强制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精神卫生法、国防动员法。

  据悉,中国还将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慈善事业法;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已被列入立法安排。

  经济危机之下,中国加速推进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有利于在振兴经济过程中调整利益分配,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权益。而此举也有望为“普惠式”发展划定法律底线,规避“一人吃饱,九人挨饿”的失衡发展风险。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近日披露,《社会保险法》有望年内出台,而《社会救助法》则有可能在十月份首次审议。

  这位社保专家认为,二00九年是社会保障制度走向定型、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年份,“甚至是标志性的年份”。

  过去一年,尽管现届中央政府频频增加对农用地征地补偿、教育、医疗保险等民生领域投入,但土地流转引发的民生矛盾仍然存在,十六年前提出的“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百分之四”的目标一再落空,“看病难、看病贵”痼疾也尚未治愈。民生之痛与各地大兴土木形成鲜明对比。

  在法律缺位时,普通民众只能寄希望于官员的“良心”和舆论监督。

  面对迟迟难以解决的难题,民众不再满足于官员口头或书面承诺,而迫切期望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硬措施”。虽然法律手段也未必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民生立法至少正在迈出可贵的一步。

  难处在于,立法本身也是各方协调利益的过程。提高低收入阶层收入,保障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规范高收入阶层收入等都难以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立法的效率与公平,料将考验有关各方的协调、决策智慧。

  因此,“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民众”一语能否落实到法律条款,还要看高层的决心、专家的“公心”以及民众的“合力”。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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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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