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地铁建设随意压缩工期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北京禁止地铁建设随意压缩工期
2009年03月22日 10:1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轨道交通的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北京市建委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要求确保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

  去年的杭州地铁塌陷事故,引起了社会对于地铁施工安全的关注,一些专家认为,赶工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而在北京此次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轨道交通工程要确定合理的工期,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确需压缩合同工期的,应在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轨道交通还未出现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的现象。

  通知中还要求,施工单位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内填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书》,坚决杜绝延报、瞒报事故的现象发生。 (记者马力)

【编辑:吴博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