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明确重大案件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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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高院明确重大案件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2009年03月24日 14: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员二十四日表示,行政审判要公开透明,打破神秘感,实现民众的知情权,在重大案件中,要安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当天公布的《关于加强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的意见》中强调,在行政审判中,要满足公众旁听案件的需求,要求各级法院公开审判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满足公众旁听的需求,并依法于开庭三日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案件审判的公开透明是公正的最大保障,《意见》规定,各级法院要采取措施,确保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使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案件的审理进程、案件信息,让其打一个明白的官司。同时,要求各法院提高审判效率,杜绝久拖不决的现象。

  《意见》还强调,法官不能就案办案,必须关注民生,要求各级法院通过审判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行政相对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与帮助,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审判失去监督,就会出现滥用权利。”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振清强调,司法公正需要人大代表的外部监督,但最重要的是法院内部的监督体制要科学、严谨、健全,仅靠外部的监督只能是一种懈怠的表现。他说,只有将人大的外部监督与法院的内部监督相结合,才能发挥监督的真正作用。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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