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3•19”基坑坍塌事故初步认定未按要求施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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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3•19”基坑坍塌事故初步认定未按要求施工
2009年03月24日 17:25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从青海“3·19”基坑坍塌事故调查组获悉,调查组聘请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初步认为,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发生此次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

  3月19日下午1点35分左右,正在西宁市商业巷南市场佳豪广场工程基坑内地坪下12米左右做支护的8名工人被埋在了突然坍塌的边坡下,经过救援人员4个多小时的挖掘,8名工人被全部发现,但均已死亡。事故发生当晚,西宁市立即成立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副组长、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景福说,专家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技术论证后,已形成初步意见,认为施工单位在基坑建设过程中,用于支护边坡而打进沙砾层中的锚杆长度不足及注浆孔设置不规范是坍塌的主要原因,施工期处于冻融交替期及施工中的震动是造成坍塌的诱发因素。

  专家在调查中发现,事故现场沙砾层中的锚杆长度未达到设计要求,钢管锚杆设计长度为3至5米,而他们在事故现场随机抽样三根钢管平均长度仅为1.82米,最长的为1.93米,最短的仅有1.64米。同时,原设计方案中,基坑开挖前要先在边缘打下竖向超前微型柱,起到支撑与固定作用,但是经现场查看也没有做。此外,边坡上喷射的混凝土面厚度设计厚度为80毫米,现场随机抽查实际为55至66毫米。而基坑上部边缘,施工单位设置的临时彩板房,也增加了地面的堆载。

  专家还认为,事故发生前,西宁气温回升较快,土体解冻,土质松动,加之事故发生时,正值进行底部护坡施工和采取加固措施,须用冲击锤产生较大的震动,对土体有一定的扰动,也是造成坍塌的诱因。

  景福说,这些只是专家组现场勘察后取得的初步结论,目前事故调查组已封存了相关单位的有关证照和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询问,进行调查取证。他们还需要汇总这些调查情况才能分析形成最终结论。(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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