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三月三十一日电(史广林)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毅三十日下午在此间召开的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上称,云南非法集资案件呈高发态势,自二00七年至二00八年两年间,云南警方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三十五起,涉案金额达二点九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云南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领域不断扩大,涉案金额大幅增加,犯罪手法日趋隐蔽狡猾,危害程度日益加剧。非法集资也从以前的种植业、养殖业渗透到文化传播、旅游等行业。二00七年,云南警方破获的云南翔耀民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诈骗案,共涉及一千二百多人,非法集资金额达两千多万。李毅称,目前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生在经济发达城市。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等经济活跃地区成为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地带。
云南省银监局副局长李波表示,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人民币升值、国内股市低迷等影响,大量的民间资金缺乏投资渠道,为非法集资提供了“沃土”。民众在夸大的宣传和高比例利息回报诱惑下,贪图眼前利益,不去求证其是否合法,致使非法集资活动频频得逞。
李毅表示,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慎防血本无归。参与非法集资的民众虽然是受害者,但又是非法集资的参与者,一旦出现损失,需要自己承担。因此,民众投资须谨慎,培养正确的风险投资理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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