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公布电子眼位置 超速10%以下只警告不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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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将公布电子眼位置 超速10%以下只警告不罚
2009年03月31日 16:02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核心提示】:15项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只警告、因摄像头有误或录入信息错误造成的罚款可撤销——从明天起开始实施的两部新交通法规,对执法者要求更严格,对老百姓更具人性化。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对此做了详解。

  15项违法行为先警告不罚款

  由公安部修订后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年初开始施行。根据《规范》,我省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将于明天起实施。

  追责篇 交警罚款不开票要被辞退

  《规范》实施细则为交警设下几个“紧箍咒”。

  如果交警随意拦截检查没明显违法行为的正常行驶车辆; 随意提高或者降低罚款标准、扩大罚款范围;违规随意设置不符合标准的限速标志、监控设施;未经批准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都将予以相应处罚。

  逢车必查、查车必罚,没有中心隔离设施的道路上双向拦车检查,排队待查的将被予以相应处罚。而罚款不开票、收受钱物的,将被予以辞退、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下达罚款指标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免职、撤职、开除等处理。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说,如果您发现交警违反了《规范》,可以电话举报。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71-65935000,或拨打省公安厅总机65991155转交管局,也可以登录省公安厅网站(www.henanga.gov.cn/)进行网上举报。

  这15项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

  一、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在现场并自愿立即驶离,不妨碍其他人通行的;

  二、拖拉机驶入城区道路的;

  三、拖拉机驶入其他禁止通行道路、未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四、实习期内未放置实习标志的;

  五、机动车超速10%以下的(高速公路除外);

  六、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七、市区内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八、外地机动车及驾驶人违反城区禁令标志指示未影响道路通行的;

  九、小型客运车辆超员一名12岁以下未成年人的;

  十、搬家公司的货运车辆在市区道路搬家时未按规定载人的。

  十一、未放置、携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经执勤民警核查,已参加年度检验和购买交强险的;

  十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或行驶证,能够及时送达现场的;

  十三、驾驶新购买车辆一个月以内尚未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后即上路行驶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时吸烟,经指出后主动纠正的;

  十五、执勤交警认为对公共交通安全没有危害的其他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备注:警告也是一种处罚,对上述违法行为即使不罚款、不扣分,交警也会将您受到的警告处罚计入违法信息系统,1年内累计3次以后,再出现该类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

  规范篇 交警罚款前应说“你有权陈述和申辩”

  交警不仅要衣着得体,而且说话要礼貌、规范,否则,您就可以投诉。

  苗雨露说,交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做到警容严整, 规范用语。比如,交警在检查司机的驾证、行驶证时,应当说: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而在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前,交警要说:你有权陈述和申辩。

  交警行走时双肩及背部要保持平稳,双臂自然摆动,不得背手、袖手、搭肩、插兜。在驾驶机动车巡逻间隙,不得倚靠车身或者趴在摩托车把上休息。

  如果您发现交警执法或用语不规范,请拨打举报电话,但不影响执法的效果,也就是说,罚款还是要交的。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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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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