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不侵犯隐私 是否侵权要看内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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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不侵犯隐私 是否侵权要看内容
2009年04月02日 09:29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3月30日一开通,一直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王女士随即登录该网站,在被执行人姓名一栏输入自己的名字,有关她的执行信息赫然跃上屏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女士表示了她的担心:自己的个人隐私是不是被泄露了。

  据介绍,通过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可查询2007年1月1日以来新收及此前未结的617万个执行实施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其中被执行人中自然人为423万余个,法人或其他组织194万余个。

  针对网上晾晒老赖名单可能侵犯被执行人隐私的质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表示,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是否侵犯债务人的隐私权,取决于所公开的信息内容,而非信息公开本身。

  肖建国指出,执行案件信息所涉范围广泛,包括涉案基本信息和具体信息等。涉案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执行法院、案号、执行标的、立案时间、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案件执行状态。具体信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执行人和参与分配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被执行人的财产报告书、执行法官或执行员姓名、财产调查笔录、查封、扣押、冻结和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执行笔录、参与分配方案、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案外人异议、协助执行、委托执行等情况。

  从比较法来看,执行机构在执行程序中履行职责而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向公众开放的公共记录,公众可以上网浏览、查阅相关信息。此外就是非公开的登记信息,尤其是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法院调查或者被执行人报告等途径所获得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在欧洲一概列为非公开的登记信息。

  肖建国表示,涉案具体信息则是属于非向社会公开的执行信息,但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获取、了解,法律也规定执行机构应当履行一定的通知义务。

  记者了解到,登录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可以看到符合查询条件的案件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标的和案件状态,查询结果会屏蔽身份证号的后四位。

  “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的情况看,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执行信息并未超出具有公共记录性质的涉案基本信息的范围。”肖建国表示,通过该平台,给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施加额外的压力,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场交易中慎重选择交易对手,减少信息严重失衡和不对称的状态,净化市场经济秩序,也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此间也表示,司法的公开性决定了涉案执行信息原则上不是被执行人的隐私信息。此次开通查询平台,有助于建立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威慑机制。如果一个人或单位不自觉履行裁判所确定的义务,他们将在道德、信用和经济上付出沉重的代价。(记者袁定波)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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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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