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奢侈品消费背后暗藏法律问题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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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称奢侈品消费背后暗藏法律问题
2009年04月02日 09:41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4000余万元的意大利游艇、价值5000万元的和田玉、999万元的ALLE钻石钢笔、1.3亿元的独岛别墅(模型)……刚刚结束的2009年第三届温州国际奢侈品展,让温州市民大开眼界。在为期3天的展览期内,温州市科技馆里,参观者络绎不绝。

  记者发现,在公众关注奢侈品不菲的价格之时,法律界人士则对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更感兴趣。

  参展奢侈品价值12亿元

  “这样的展览,我们只在温州办,因为我们看好温州市场。”温州国际奢侈品展项目总监陈名东对记者说,据他们调查,温州人平均认识的奢侈品牌达69.5个,可见温州奢侈品消费市场已趋成熟。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本次展览展出的奢侈品价值12亿元。除了兰博基尼、法拉利、奔驰等名贵跑车之外,还有价值5000万元的和田玉,999万元的ALLE钻石钢笔、1.3亿元的独岛别墅(模型),以及法国蕾蒙威手表、南宋的官窑瓷器等。

  展厅内,一名前来参观的小女孩,正在试弹“斯坦格列泊”钢琴。记者上前询问得知,这架钢琴售价168万元,据说是世界上最好的五大钢琴之一。小女孩的母亲笑着说:“只能让孩子弹弹过把瘾,买是买不起的!”

  出乎意料的是,展厅还展出了一些平民商品,像售价200多元的多功能数码治疗仪,100多元的防辐射太阳镜、特技玩具车等。

  展览公司一位负责人解释说,受金融危机影响,本届奢侈品展览特地在展品档次和招商上做了一点变化,增设了一些二三线的奢侈品牌,目的是为了促进消费。

  据主办方介绍,邀请函一共发了6万张,受邀者是主办方经过筛选的温州特殊人群,如民营企业家、豪华车主、银行贵宾客户、各高档会所老板、高档房产业主等。

  与2007年现场成交8000万元、2008年达到1.2亿元相比,今年的奢侈品展,共让温州人掏出了1亿元。

  据陈名东讲,这届奢侈品展卖得最火的就是玉器等珠宝,现场交易额达到了2200多万元,其次是房产,一共卖了4000多万元。

  他认为,金融危机形势下的温州奢侈品消费渐趋理性了。“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喜欢买一些用了就扔掉的奢侈品,显示实力;经济形势不好了,就买保值的,又能炫耀又不会亏本。”

  “毕竟,相对于购买奢侈品来说,积累资金进行新的投资更为重要。”温州一家集团公司的总裁李志荣对记者说。

  适当时候考虑开征高额消费税

  针对奢侈品交易的火热现象,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出了担忧。

  据了解,从2001年起,我国每年都发布纳税百强排行榜。而当人们将这个排行榜同《福布斯》杂志发布的富豪排行榜联系起来时,总能看到两者不成比例的巨大反差。

  “反差说明,部分富人存在偷逃税收之嫌。”一位税务部门工作者说,从税务部门日常查处曝光的相关案例中,可以略见一斑。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目前,温州人的消费力已经跻身中国前十位。2008年,温州市的消费力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平均每人消费两万元。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教授王志邦说,这种畸形消费表明,我国消费的促进机制不够顺畅。如果此风蔓延开来,将会对社会经济产生负面影响。要更好地引导人们理性消费,建议国家在完善现有税种的基础上,在适当的时候考虑开征更高金额的消费税。

  “可以借鉴某些国家的经验,对购买高价轿车的企业或者个人,重点查他们的收入来源以及缴税情况。这样一来,那些靠钻法律空子暴富起来的人,就不敢肆无忌惮地畸形消费了。”温州市委党校教授庄志坚说。

  不能以奢侈品为名拒绝执行法规

  记者发现,在国外众多奢侈品专卖店以大幅度打折销售应对金融危机之时,中国顾客以前所未有的热情“积极响应”,以抢购大白菜的气势飞奔国外而去,将很多国际名品扫荡一空。这些抢购者中,不乏工薪阶层。不少西方媒体甚至学会了“上纲上线”,称“只有中国才能救世界”。

  然而,奢侈品来到中国商场,依旧不改傲慢姿态。“三包”这种普通商场商品都通用的法则,在奢侈品身上则完全行不通。尤其是当厂商通过代理商来接触中国消费者时,往往是价格“奢侈”着,售后服务却变得“廉价”了。

  在温州市区一家商场,记者发现,一家世界顶级品牌皮具店内摆满了各种款式的名牌包。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享受“三包”时,销售人员回答说:“我们的货品销售后概不退货。”看记者不解,她解释道:“这是顶级品牌,不会出现质量问题。”

  记者询问的大部分奢侈品品牌都强调,7日内只换不退,并且各家商场的说法基本一致。

  一家商场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这些品牌在销售小票上都有“7天内不能退货”的提示。他抱怨说:“商场也只是为这些大品牌提供经营场地,按期收取物业费,其实就是租赁关系,没有监督管理权限。”

  就此,记者与温州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取得了联系。举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奢侈品也属于商品,应该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经营。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奢侈品,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理应按照相关规定退换,不能以奢侈品为由拒绝退换。

  温州市消费者协会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则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

  “奢侈品也不例外。”这位工作人员说。(本报记者 陈东升 本报实习生 吴施施)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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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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