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超过300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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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一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超过3000元
2009年04月12日 13:12 来源:湖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4月9日发布的数据,一季度我省14个市州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超过3000元,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长株潭与“3+5”城市群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一季度全省14个市州除湘西自治州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地增长,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五市超过4000元,而去年同期仅有长沙、株洲达到4000元以上。长沙、株洲、湘潭3市与“3+5”城市群的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751元与4944元。全省地区间城镇居民收入最高市与最低市之比由去年同期的2.07:1缩小为2.05:1。

  各市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最高的前3位依次为:衡阳市13.9%、永州市13.1%、湘潭市12.9%。(肖建生 林嘉)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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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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