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23日建议:从防治城市空气污染的角度出发,政府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限制私家车的发展。她建议政府垄断城市路面停车场,大幅提高停车收费,增加的收入用于补贴公共交通。吴晓灵认为,由政府垄断停车场的另一好处是可以增加就业岗位。
此建议之所以引起网上轩然大波,原因在于:虽然吴委员把对了脉,看准了病,却遗憾地开错了药方。吴委员的方子包括了两味“主药”:一是政府垄断路面停车场;二是大幅提高停车费。这两味不怎么高明的药把原本挺好的话题,彻底搅和成了一锅粥。
先说让政府垄断停车场,这基本是一种倒退思路。改革所能容忍的,是政府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行一些垄断政策,而路面停车收费显然不属于此类范畴。如果让政府高度垄断,结果多半将是费用更高,服务更差,管理更混乱。此前曾有报道,北京市某公司一度靠“政府背景”在事实上垄断了北京市的马路停车费资源,结果竟然是因为管理混乱等,“将北京千万元停车费蒸发”,更谈不上什么“大力补贴公共交通”了。中国的垄断行业最大的特点是容易陷入“公地悲剧”,最后利益旁流,滋生腐败。
再说提高停车费,也有点想当然。以人为方式大幅提高停车费,不一定会抑制私家车规模,该停的车还是要停的,但增加了用车负担却是必然的———既如此何必用减税等方式“刺激”汽车市场呢?吴委员举了上海的例子,“上海的路面停车计费标准是第一个小时10元,此后每小时20元,私家车数量远比北京要少。”据笔者所知,上海私家车数量少最主要的原因是在牌照上搞了多年的限量、拍卖,而拍卖费哪里去了,为什么公交、地铁票价仍然很高,恰恰是饱受舆论诟病的。
至于“由政府垄断路面停车场可以增加就业岗位”同样立不住脚。一来不管谁经营,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大致是一定的,二来政府直接上手未见得就会倾斜弱势群体,反倒容易滋生裙带关系。
保护环境、发展公共交通、控制私家车……有很多更可行的路子可走。比如增加各地在城市停车费管理上的透明度,避免现有收费“只进不出”、光看到“取之于民”看不到“用之于民”;比如切实在公共交通上加强投入、提升服务水平进行“疏导”;即便要搞利益杠杆控制私家车,也应该通过购车税、燃油税、牌照费等容易操作的手段来完成,不能过度指望提高停车费这个“末节调节手段”,尤其不能指望回到计划经济时代靠政府垄断来实现。这些措施施行起来的确比垄断、涨价更“复杂”,却属于治本之策。(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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