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社5月1日起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制度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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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社5月1日起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制度
2009年05月04日 09:08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男女同龄退休:一家媒体掀起的波澜

  【记者调查】

  自5月1日起,中国妇女报社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制度。

  “这个制度,是社领导举手表决通过的。”4月27日中午,在中国妇女报社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内,人力资源部主任刘晓玲告诉记者,报社对出台这一制度“很慎重”。

  自1984年《中国妇女报》创办时起,刘晓玲便一直供职于此。2007年,她开始负责报社的人事工作。可是今年初,她遇到一件棘手的事,这也关系到她本人。

  包括刘晓玲在内,中国妇女报社共有7名女干部已满55周岁,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可是她们大多身居重要领导岗位~~~总编辑助理、编委、财务处长、子报子刊的主编等。“如果都退休了,对报社而言是个损失。”刘晓玲说。

  而在中国妇女报社内部,处级以上的55周岁的女干部“退休还是工作”,早已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自选”。刘晓玲告诉记者,依据人事部1990年发布的《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组部1992年发布的《关于县(处)级女干部退(离)休年龄问题的通知》,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有高级职称的女专家和处级以上女干部,可以选择与男性同龄退休。据此,报社要求自愿选择同龄退休的女性提交申请,报经社领导班子讨论同意后实行。

  7个人中,有6个人选择和男性“同龄退休”。但是,其中却有几个人表示“不写申请”。她们认为,既然全国妇联多年呼吁,中国妇女报社20多年来也一直高举“男女平等”的大旗,“当然应该同龄退休”。

  4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在北京市调研时,呼吁北京率先实行女干部、女知识分子与男性同龄退休。这一说法,引发了社会对“男女应否同龄退休”的热议。

  4月8日,中国妇女报社召开领导办公会专门研究应否推行“男女同龄退休”。刘晓玲列席了那天的会议。领导班子认为,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全国妇联多年来倡导的“男女同龄退休”以及不久前陈至立同志的讲话,对报社推行同龄退休制度来说,都是莫大的动力。但是,考虑到对普通女职工的“同龄退休”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出台这一制度也应慎重。

  勇气来自合力,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经过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了中国妇女报社《关于实行全员男女同龄退休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据此,妇女报社全体员工将一律实行60周岁退休制;女员工年满55周岁后,愿意退休亦可办理退休手续。“现在,如果不提出申请,我们会默认为55周岁的女员工选择了与男性同龄退休。”刘晓玲说。

  然而,对男女同龄退休的质疑声也较多。据新浪网近日的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7万余人中,4.8万余人投反对票,占68.2%;2万余人投支持票,占28.3%。

  1 女性早退休:照顾还是歧视?

  “女性比男性早退休,正是体现了对女性生理特点的尊重和照顾。”

  “男女同工同酬,退休年龄也应该一样。女性如果能继续为社会作贡献,为什么不能和男性同龄退休呢?”

  对网友们的争议,刘晓玲表示,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推行的女性早退休制度,是对妇女的照顾。但是“现在条件好了,计划生育政策让女性身体损害、家庭负担都减轻了,我们这些女干部、女知识分子更愿意继续工作”。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李莹律师表示,这种“照顾”中暗含着“男主外、女主内”的隐性歧视,并给女性带来实际损害。

  “如果50岁退休,按照我国女性平均寿命74周岁算,少工作10年,可能要减少20多万元的收入。”李莹告诉记者,她和同事们曾经做过专项调研,结果显示:经济上,因为退休金与工龄“挂钩”,工龄越长越有利,提前退休的女性要少5至10年的工资、津贴收入,退休金也远远低于60周岁退休的男性;在劳动权利方面,由于劳动者连续缴费15年以上才能享有养老保险,很多用人单位便不和40周岁以上的女性签劳动合同,而是签署劳务合同,这些女性无法享有社会保险等劳动者的待遇;心理上,一些妇女无法接受自己不能继续工作,有的人提起了诉讼,还有个别人开始“上访”,甚至也有采取极端方式(如绝食)和单位抗争的。

  “提前退休也会导致女性政治权利受损。”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多年来一直呼吁国家推行“男女同龄退休”。她告诉记者,由于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所以,50周岁左右,组织上一般就不考虑她们的发展了;而男干部在50周岁的时候,轮岗、挂职、培训,得到晋升的机会还很多。她认为,从国家发展角度看,让女公务员、女知识分子提前退休,是一种人才浪费。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比较了解女工的情况。他告诉记者,多数女性体力劳动者还是愿意早退休、享受养老保障。对此,孙晓梅和李莹都表示,应保留女性提前退休的选择权。

  “男女不同龄退休,会剥夺女性的劳动权,有违宪法男女平等的要求。”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朱应平表示,法律应该明确规定男女同龄退休,同时也应当为男女“提前自愿退休”预留空间。

  2 同龄退休:增加就业压力?

  刘晓玲透露,在报社出台“同龄退休”制度后,多数人非常拥护,但是也听到了一些质疑“是否会影响干部年轻化”的声音。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底发布的《社会蓝皮书》预计,我国今年大学毕业生将达649万人左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基于此,结合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少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同龄退休”会增加就业压力。

  “我们非常不认同这种看法。”李莹提高了声音说,让一个性别的人群作出牺牲,承担全部的就业压力“不公平”,而且未必能达到目的。她告诉记者,在她代理的一些女性不愿提前退休的案子中,有的调解结果就是~~当事人退休后再被“返聘”回去。“返聘现象突出存在于会计、人力资源、高等教育等领域。”李莹认为,返聘不仅没有让岗位腾出来,反而让原来岗位上的人享有工资、退休金两种待遇,实际上“增加了国家的负担”。

  “女干部占的比例很小,怎么会给年轻人就业造成很大压力?”孙晓梅代表告诉记者,她研究发现,2000年和2005年,全国女干部占干部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6.2%和38.5%,女干部比例确实在上升,但需要推迟5年退休的全国女公务员仅有5万人。而由于不在一个层面上竞争,选择同龄退休的女专家和女处级,也不会给普通大学生的就业增加压力,“没有研究表明,女性延迟退休会导致就业压力”。

  朱应平教授认为,从法理上讲,即使同龄退休对就业有影响,也不等于“以牺牲女性的就业权为代价”具有正当性,他认为,如果真要减轻就业压力,可以统一规定男女劳动者都57周岁退休。

  3“弹性”同龄退休:期待立法执法保障

  从刘晓玲的描述中可知,妇女报社出台“同龄退休”制度时如此“慎重”,主要缘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目前各单位普遍执行的是“男60(工人)周岁、女55(工人50)周岁”的退休制度,依据的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和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04号】文件)。“这个文件让我们多次败诉。”李莹说,对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同龄退休的有关文件,很多单位都抗辩称,应遵守效力更高的104号文件。

  “根本上还是要靠立法解决这个问题。”李莹期待制定中的《社会保险法》能在“养老保险”部分明确规定一个弹性的“同龄退休”制度,以同龄退休为原则,同时也可以给女性劳动者一个“50、55退休的选择权”。

  “应该分群体、分地区、分阶段推行。”孙晓梅代表近年来多次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男女同龄退休的建议。2004年,人事部答复说,抽样调查显示,在不同年龄、学历的群体中,对同龄退休的态度差异较大,因此,“考虑到多方因素,不应一刀切”。

  今年,孙晓梅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建议国家实行部分群体分阶段、弹性退休制度》的建议,认为公务员、事业单位的男女应同龄退休,均为60周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根据个人身体和意愿,可以选择退休;考虑到目前阶段企业和社会保险的状况,建议女职工仍然50周岁退休;建议企业高管、高级技能工人,可以延长到55周岁退休。

  孙晓梅还透露,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规定,司局长级以上的女干部与男干部实行相同的退休年龄;198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决定>的通知》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副教授级专家经批准可以最长延长至65周岁退休;教授级高级专家经过延长批准,可延长退休年龄最长至70周岁。

  孙晓梅认为,对这两个文件和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两个文件,“检查监督不够”。2008年,她提出了检查这四个文件落实情况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回复说,将会加大检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同时建议全国人大、全国妇联组织学者专家就女干部退休问题进行专项调研。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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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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