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文 要求加强教师兼职收入监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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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 要求加强教师兼职收入监管
2009年05月09日 06:4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税务部门调查显示,教师兼职所得主动纳税比例极低,有些地方甚至为零

  为确保2009年税收增长预期目标的实现,税务总局日前发出《意见》,要求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意见还要求加强教师兼职收入的监管。

  按照我国的税法,企业须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个体须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预缴的比例一般在18%到60%之间。而《意见》要求税务机关依法调整预缴方法,提高预缴税款比例,确保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的比重不少于70%。

  针对高校教师兼职情况比较普遍,意见要求加强教师兼职收入的监管。据各地税务部门调查显示,教师兼职所得主动纳税比例极低,有些地方甚至为零。《意见》特别指出,要重点规范高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加强高校教师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和兼职、来访讲学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记者鲍颖)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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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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