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开辟了国家、政府和民众共赴国难的模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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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川地震开辟了国家、政府和民众共赴国难的模式
2009年05月12日 11:02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主持人:本报记者 支玲琳

  ●嘉 宾:于 海(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他们星夜兼程、千里驰援,他们自发前往、无怨无悔,他们体现了“中国最温柔的心”,他们创造了“世界史上最大规模、也最快速的一次民间动员”。对于在汶川地震中涌现出来的百万民间志愿者来说,无论我们加诸怎样的赞辞,都不为过。

  而今一年过去了,人们同样也在关注,有多少志愿者还坚守在第一线。因为我们知道,救援过后,灾后重建、创伤抚平,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支玲琳:那一刻,地裂山崩,但那一刻,也是爱心涌流。也因此,2008年被称为是中国的“志愿者元年”。回望这一年,您认为汶川地震中的志愿者,究竟有怎样的突破意义?

  于海:这场地震的破坏力量实在是太强了。它不仅从物理意义上损毁了家园、湮没了生命,而且还在社会意义上,让当地进入了失序状态———政府、公安、银行等等,都埋在了下面。任何国家遇到这种情况,都要进入紧急状态。在唐山地震的历史影像中,你会发现,十万解放军拿着工具从四面八方奔过去,但普通民众参与得不多。所以汶川地震实现了一个重要的突破,就是在这种重大灾难面前,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公民个人有了全面的合作,开辟了国家、政府和民众共赴国难的一种模式。

  同时我们还看到,很多志愿者组织在这次地震中纷纷亮相。比如李连杰的“壹基金”。他到现场,带上自己的专家,了解当地的切实需求,所以非常专业。还有像一些大学,也有心理学专家、社工专家带着老师学生到现场去,以专业知识提供心理辅导。在这个过程中,对中国志愿精神的发扬,对志愿服务的普及和深入,无疑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支玲琳:一年前,我们关心的是有多少人参与。现在,我们关心的是多少人会留下。以心理干预为例,阪神地震后,日本专门制定了为期10年的援助计划。可见灾区的志愿行动,也应该是常态化、可持续的。对此您怎么看?

  于海:这是个问题,但本身也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志愿者活动的前提,当然是民众要有参与的激情,让人们都受到感染,都愿意去。但是从长远来看,志愿者服务的可持续,最终还是要落到本地化、常规化上。比如你从北京上海大老远奔到那里,能坚持多长时间?

  我认为,将来志愿力量的主干部分,应该是当地的。志愿者的本意应该是在不影响日常工作、心有余力的前提下,帮助有需求的人。比如我是一个当地医生,我主要的工作是在医院为病人服务,但我仍然可以在闲暇时间,利用专业知识为社会居民服务。而且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作为当地人感同身受,会产生一种很强的激励意识,愿意在工作之外,为那些苦难更深重的家庭来用一份心、出一份力。而且,这样的志愿者更容易动员,也更容易坚持。所以从长远来看,四川震区灾后重建的志愿工作,应该大力发展志愿工作的本地网络,整合本地力量。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拒绝外部的力量。比如有些专业方面尚有欠缺,那么可以请外部人员协助,很多志愿者哪怕在异国他乡都是愿意赶过来的。但外来志愿者的工作,不是取代当地志愿者,而是来训练指导、帮助提升,这样当地的志愿力量就可以生长起来。还是那个最简单不过的道理: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帮助别人,重要的是让别人有力量。其实,这本身就是志愿工作的应有之义。

  支玲琳:但我想可能很多人也会有困惑,比如想利用一技之长奉献他人,却苦于没有合适的途径,能帮到那些有对应需求的人。对此您有怎样的建议呢?

  于海:如果一个人有日常工作,他要去做志愿工作的话,那本身也需要别人为他服务。因为志愿工作是自愿性的,它和自己本职工作最大的区别是:本职工作一天不去就是旷工,几天不去可能就会有严重的后果,所以这也是一种必须要履行的职责。但志愿者工作就不同了,从好的方面来说它是自愿的,不是强迫性的。但在另外一方面,也因此很容易当没有人盯着的时候,没有人给你安排的时候,变成总是停留在“意愿”阶段,而难以变成“志愿”行为。志愿者工作,是需要有组织安排的。

  我们看到,一些志愿者,他们有服务的愿望,但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所以汶川地震发生后,有些志愿者组织开始主动发布专业人才需求信息,想办法联络一些志愿者,我认为这是很好的尝试。因为志愿者组织,不光是要提供专业的服务,还有很重要的职能,就是动员和组织志愿者资源,做好志愿者的服务工作。当然在未来,还应该有更加专业的分化、细化,这样才能将更多的善心、善意和个人愿望结合起来,落到实处。

  支玲琳:不可否认,汶川地震之所以激发了人们如此强烈的志愿精神,也是因为灾难的震撼力量,唤醒了人们的良知和爱心。因此,今后如何将此爱心上升为一种常态化的行动,如何以制度形式加以安排,当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于海:经过汶川地震,对于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政府已经在关注、社会已经在提倡,我认为在制度方面的激励和支持还有一段路要走。因为我们还有很多志愿服务,不是出于大难,而是日常化的、生活化的需求。这时候除了弘扬善旨之外,可能还需要一些正式的安排(如精神奖励、税收减免),来激发人们更愿意去做志愿者。

  也许有人会批评,这样会不会让志愿者活动流于功利化。我认为这是一种苛求,是不对的。在我们现阶段的志愿者工作,我认为不能太强调动机,而是要看实际的效果。更何况,如果我们的制度,有助于培养一种以服务别人为荣的社会风气,让人向善,这又有什么不好呢?而且如果志愿者通过服务经历,能够增加一份更好看的简历,能够得到帮助和成长,这又有什么可指摘的呢?经历这场地震,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成长了。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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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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