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汶川地震捐赠物资已全部拨付灾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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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汶川地震捐赠物资已全部拨付灾区
2009年05月12日 1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二日电 (记者 张希敏)中国民政部今天向外界公示四川汶川地震捐赠款物及拨付使用情况,截至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全国共接收海内外社会各界抗震救灾捐款六百五十九点九六亿元人民币,其中“特殊党费”九十七点三亿元。捐赠物资折价一百零七点一六亿元,已全部拨给灾区使用。

  公示表明,非灾区省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有关机构共接收直接捐款五百六十六点六八亿元,已向灾区拨付捐款三百九十七点五零亿元。五个灾区省份共接收直接捐款九十三点二八亿元,其中,四川省直接接收捐款六十八点一七亿元,甘肃省直接接收捐款五点零九亿元,陕西省直接接收捐款五点九八亿元,重庆市直接接收捐款七点一零亿元,云南省直接接收捐款六点九三亿元。

  公示还表明各有关方面接收抗震救灾捐款拨付使用情况:中央组织部接收的全国中共党员自愿交纳的“特殊党费”九十七点三亿元,目前已下拨灾区八十六点九一亿元,其余“特殊党费”将继续按照规定程序由有关部门对援建项目方案进行审核后下拨。

   民政部本级共接收抗震救灾捐款五十点三一亿元(含外交部、商务部等部委及部分群团组织转交款),目前已全部下拨使用。其中拨付四川灾区二十二点七八亿元,甘肃灾区十八点三九亿元,陕西灾区八点一亿元,重庆灾区零点五九亿元,云南灾区一百万元,为灾区直接采购救灾物资零点四四亿元。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接收捐款四十九点五五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二十七点六一亿元。

  中华慈善总会共接收捐款九点二七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八点五九亿元。

  经批准可以开展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十六家全国性基金会共接收捐款十二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六点一四亿元。

  北京市等二十六个非受灾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接收捐款三百四十二点八五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二百一十一点七二亿元。

  此外,抗震救灾初期,有关部门和单位接收的抗震救灾捐赠资金,除直接向灾区拨付六点二二亿元外,余款汇缴到民政部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已由民政部统筹划拨给了灾区。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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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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