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海陵区泰九路拆迁部门在大街上悬挂的标语相当雷人,除出现了“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的字样外,甚至恶搞起了“八荣八耻”。如“以通情达理为荣,以胡搅蛮缠为耻”“以合理补偿为荣,以漫天要价为耻”“以签约交房为荣,以上访强拆为耻”等等。(5月13日东方IC)
“良民”一词,很容易让国人联想起日寇侵华期间所发放的“良民证”。想不到今天,这个曾经深深烙痛中国人的词语再度显现,而且是在宣传标语上,令人愤慨。
词语本无罪,“罪”在某些脑子进水的人。在某些人眼中,房子被强行拆迁之后不生气,利益受损之后不上访的才是“良民”,才“荣光”。试问这些人,来个换位思考——如果你是被拆迁人,在未征得你同意的情况下被强拆,你心甘情愿地当你所定义的“良民”吗?
“良民”一词恰恰印证了那些横行霸道,强拆老百姓房子,形同打砸抢的“恶行”的存在——只许有人强拆,不许百姓上访,你说谁“良”谁“恶”?如果所有拆迁部门官员都做个“良官”,奉公守法,清正廉明,严格在相关法律框架内处理政府与公民、开发商与公民、公民与公民的利益关系,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强拆事件、强拆导致的上访事件的发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刁民”。
公民社会,只有公民,而没有“良民”与“刁民”之分。可以说,把公民分类,“良”“莠”不同,贴上标签,进行宣传,是对公民的亵渎,是一种“政治返祖”现象。(练洪洋)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