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5月13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董齐 通讯员方帆)今天,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截至5月10日,今年浙江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了118人,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共发生了21起,死亡84人,同比分别上升了40%和70%,且这21起事故均由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引发。
据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止5月10日,浙江省虽然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但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生了21起,死亡84人,同比分别上升40%和70%。
统计分析显示,这21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全部是由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引发的,其中涉及酒后驾驶7起、超速行驶6起、逆向及占道行驶6起,其它还有车况不良、超员、疲劳驾驶、夜间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事发时绝大部分司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此外,发生事故的地点主要集中在低等级的农村公路、公路路口和临水路段;私用车辆、企业自备车辆肇事比例居高;较大事故多发在夜间和节假日。特别是嘉兴、衢州、金华等地接连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据悉,接下来浙江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对营运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及企业接送上下班的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加强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强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落实宣传教育等措施。进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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