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民间高额利息借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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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民间高额利息借贷
2009年05月19日 11:46 来源:宁夏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民间高额利息借贷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金融办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民间高额利息借贷活动的通知》,《通知》说:

  近期,我区基层单位发现,少数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以营利为目的,将个人闲置资金出借给以“吃利差”为职业的社会人员,再由“吃利差”的人员以高额利息贷给资金需求者。同时,一些“信用公司”等社会中介组织在为资金提供者和资金需求者牵线搭桥过程中,要求资金需求者提供两名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担保,在债务不能如期偿还时,中介组织则直接向担保人索偿。更有个别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甚至直接高利放贷,从事“吃利差”或中介组织活动,或暗中为“吃利差”人员和中介组织活动提供保护。

  上述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规范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严肃党纪政纪, 现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禁从事、参与以盈利为目的获取高额利息的民间借贷活动。一经发现,先行停职,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重犯者,从重处罚,是党员的一律开除党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禁为民间高息借贷者提供担保。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严禁为从事、参与民间高息借贷活动提供保护。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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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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