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08年共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工资等待遇83.3亿——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人社部:08年共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工资等待遇83.3亿
2009年05月19日 16: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19日电 今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了《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在总结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中指出,2008年,共责令用人单位为689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等待遇83.3亿元。

  《公报》显示,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中,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80.8万户,对171.2万户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48.1万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8.3万件。

  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为1561.7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为698万名劳动者补发工资等待遇83.3亿元,督促16.4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49亿元,督促12.6万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7192户,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0.89亿元。

  2008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年末已审核批复了76户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方案,涉及改制单位5315户,分流安置人员88.7万人。

  2008年全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争议案件96.4万件(含上年未结争议案件)。其中,当期立案69.3万件,当期案外调解23.7万件。当期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比上年增长98.0%,涉及劳动者121.4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2万件,涉及劳动者50.3万人。仲裁机构当期审结案件62.3万件,结案率为86%。年末累积未结案件10.4万件。

  截至2008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91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建率为94.7%。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2.3万人。

【编辑:朱博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