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部门提醒:赴港生育难逃处罚 勿轻信中介宣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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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生部门提醒:赴港生育难逃处罚 勿轻信中介宣传
2009年05月26日 13:19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赴港生子”目前在一些地方暗流涌动。最近记者调查采访发现,此项业务似乎呈蒸蒸日上趋势,而且以违法超生第二胎情况居多。据一家广州媒体调查披露,仅一家中介每年就有700名左右的顾客,80%都是二胎。

  但在记者采访中,律师以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负责人都明确指出:父母都是内地籍的公民,如果选择去香港生二胎就是一种规避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计生部门也郑重提醒,赴港生育风险大,不要轻信中介机构的宣传。

  一些中介机构在网上张贴广告,甚至发送短信,声称可以为内地孕妇提供赴香港分娩及月嫂等一条龙服务,不管是生第一胎还是第二胎,8万元就能生个“香港宝宝”。

  有人曾拨通电话表示有意赴港生子。电话一接通,一名自称为医学助理的女士便热情介绍,他们公司拥有6年专业经验,熟知香港法律与医院的运作方式,可为宝宝与妈妈打点一切。这位女士声称,已为超过1800位内地孕妇的宝宝取得香港户口。

  这位女士还介绍说,具体的操作流程很简单,产妇只要去香港两次即可:怀孕3个月左右办理赴港通行证,到香港的医院进行产检,领取预约证等;在预产期前几天,再拿着产检证明到香港的医院生小孩。

  据她透露,在他们公司所办理的赴港生子业务中,以生二胎的情况居多,大约占了八成左右。“许多内地居民就是通过我们公司去香港生第二个孩子的。即使内地计生部门发现公民赴港生二胎,小孩户籍在香港,他们也不好对孩子的父母处罚。”

  记者在妇幼保健医院的随机调查中发现,鲜有“准妈妈”对给孩子一个香港身份感兴趣。她们大多对中介公司的说法表示怀疑,而且认为即使孩子成为香港居民,但香港物价贵,孩子到时仍需回内地养育和接受教育。

  不过,也有相当一部分年轻夫妇在这方面到处打听、咨询情况。

  广州一位姓林的女士说,看到中介公司开出的诱人条件,她和丈夫都动心了。“我们都想再要一个孩子。但在广州,生二胎要缴纳巨额罚款,而在香港只要缴纳少量产子费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到香港生第二胎,真的就不算超生?记者专门采访了有关律师。广州南华劳工服务中心陶正德律师告诉记者,事实并非如此。他说,“这是由于香港和内地法律规定的不同造成的。即使在香港产下的第二胎小孩拥有香港的护照和居民身份证,只要父母都没有迁出去,也依然难逃内地计生政策的处罚。”他认为,父母选择去香港生二胎就可以认定是一种规避行为,既然是规避就意味着已经构成了违法。

  据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相关条例以及2008年修改后的《广州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就算家长能够到港、澳地区甚至国外生下孩子,但只要孩子出生后长期居住在国内,仍然要加以处罚。

  计生部门有关人生还提醒,中介往往会隐瞒情况,香港的出生纸并不等同于香港的绿卡,如果“港生宝宝”在年满12岁没有达到申领绿卡的条件,到时还得再回到内地来。而那时候再想入内地户口,还得征收社会抚养费。(记者 叶小钟 实习生 许漫钿)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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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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