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成建制转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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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成建制转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2009年06月02日 10: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2日电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日前在北京举行仪式,欢迎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成建制转入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管理。

  以此为标志,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迈出了行业整合重组、做大做强的第一步。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局长徐水师在欢迎仪式上说,今年初,在严格的民主决策程序后,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9〕205号文件正式批复,将中国化工集团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划转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他说,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与中化地质矿山总局都是中央管理的地质勘查单位,专业相近、主业相似,同属地质行业。两家地勘单位走到一起,符合国家关于地质勘查单位和地质工作改革发展的政策精神,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资产调整重组的基本精神,有利于中央管理地勘单位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队伍的总体实力、核心竞争力和专业化发展水平,也为实现新的更大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徐水师强调,今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将按六条原则,对划转进入的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进行管理:一是将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作为二级单位,保留成建制格局不变;二是在国家相关政策方面享受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所属单位同等待遇;三是加强协调,力争保持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与有关部委、与行业间的工作渠道不变;四是按照中央财政给予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的拨款基数,全部由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统筹使用;五是对过去各自已经享受到的政策,原则上互相给予支持,不互相攀比;六是积极支持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的改革发展,全力做好管控与服务工作。

  据了解,中煤、中化两家地勘单位自2007年提出重组意向后,得到了国资委的高度肯定。在两家地勘单位重组实际操作阶段,国资委给予了大力支持,并进行了大量协调工作。

  据介绍,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接收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后,资产总额上升到60多亿元、职工人数接近5万人,在专业门类、技术水平、市场资质、勘查开发一体化发展等多个方面,为实施“大地质、大市场、大资源、大矿业、大开发”战略,开创了发展新机遇。(于德福)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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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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