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1家高院已全部公布法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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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31家高院已全部公布法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
2009年06月03日 09:32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6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发布一个多月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各地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下,各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国法院民意沟通工作积极推进,已经成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开展的“助力器”和重要推手。截至5月31日,全国共有486家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开通了民意沟通电子邮箱;31家高级人民法院及新疆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全部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高度关注、积极推进民意沟通工作。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5月4日开通民意沟通电子邮箱,5月6日开通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王胜俊院长对有关部门归纳整理的网民意见和建议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精心梳理,认真研究,跟踪办理情况,并转化为人民法院科学决策的参考依据。沈德咏常务副院长也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对网民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在4月底召开的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王胜俊院长还结合网民提出的建议,对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提出了要求。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密集出台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一系列事关民生的司法解释,为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这一系列司法解释的制定颁布,充分展示出人民法院尊重民意、为民司法的决心和态度。

  最高人民法院在坚持完善诸如座谈会、问卷、走访等传统民意沟通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借助互联网络,积极拓展民意沟通新途径。5月初,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开通民意沟通电子邮箱,专门用来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民意沟通信箱收集整理小组,对收到的每一件有效邮件都及时告知。然后对这些邮件分门别类加以梳理,将有见解、有价值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报送院领导阅批后转有关部门办理。今年5月起,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实行月度例会制度。同时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争取做到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过及时发布新闻,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各地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民意倾听机制、转化机制、反馈机制、互动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回应民意诉求,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孙军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效果,近期将对各地法院民意沟通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最高人民法院将要求本院法官对照网民意见和建议进行评查,对如何改进工作建言献策。同时,将全面升级民意沟通电子邮件系统和信息采集系统,不断调整邮箱容量及收取时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根据民意沟通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民意沟通方式,对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办理,并通报办理结果。(记者 陈永辉)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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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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