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今年我省第一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已经出炉。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定西市农村“四荒地”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定西市政府令第61号)因存在违法问题,近日被省政府正式叫停。省政府法制办为此发文,要求定西市政府予以整改。
根据《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1号令),省政府法制办对定西市报送省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定西市农村“四荒地”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该文件部分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存在越权设定行政许可的问题。省政府法制办在审查中发现,《定西市农村“四荒地”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四条规定:“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农村‘四荒地’使用权,应先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签订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规定无上位法依据。同时,该办法第四条中关于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农村“四荒地”使用权,由县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不符,越权增设了行政许可,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根据备案审查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定西市抓紧对《定西市农村“四荒地”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行修改后,重新予以公布,或者予以废止。
2008年,省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各地、各部门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共106份,其中,内容合法准予登记备案的101份,问题文件有5份。 (记者杨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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