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规定:马路市场不扰民不堵路可临时开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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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出台规定:马路市场不扰民不堵路可临时开办
2009年06月15日 09:48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露天早市、夜市,只要不扰民、不扰校、不扰交通,在市里有备案,正规管理,是可以临时开办的!”沈阳城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沈阳市登记备案的露天市场共有33处。

  沈阳对马路市场没有“一棒子打死”,而是人性化管理,规范化引导。对违规占道市场,严防、严控、严管;对已经备案的占道市场,督促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按时限开市、撤市;对暂时没有备案,但符合备案条件的违规占道市场,可以申请备案。

  (记者何勇)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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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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