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公布五起毒品案件严惩严重毒品犯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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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公布五起毒品案件严惩严重毒品犯罪
2009年06月25日 14: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电 明天是“六·二六”国际禁毒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五起毒品犯罪案件,其中四起是死刑案件,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

  据悉,在四起死刑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对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犯汪锡林、芦岗、周真军,运输、制造毒品罪犯王力,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犯李二洒,贩卖毒品罪犯严朝敏等六名罪犯的死刑裁判。六名罪犯已于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是人民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一贯立场和做法。今年一至五月,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一万四千二百多件,同比增长百分之十二点零七。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人民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同时,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量刑时,也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当地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对毒品犯罪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

  据统计,二00八年全国毒品犯罪案件破案数和大要案数有所上升,今年第一季度的破案数同比也在上升,受全球毒情恶化的大环境影响,中国禁毒形势不容乐观。当前毒品犯罪在形式上,毒品共同犯罪所占比例高,且呈团伙化、家族化、集团化趋势;在犯罪类型上,在内地制造氯胺酮等新类型毒品成为毒品犯罪新动向;在毒品种类上,多元化特征愈发明显;在犯罪手段上,花样翻新,高度隐秘。

  针对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加强案例指导等方式不断规范、统一司法标准。同时,针对近年来境外毒源地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需求不断上升,中国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风险不断加大的状况,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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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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