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西新区城市化进程中暴力犯罪调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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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铁西新区城市化进程中暴力犯罪调查
2009年07月01日 10:20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城市化进程是中国正在并将长时间经历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经历种种阵痛,其中,犯罪率上升带来了社会治安问题,是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之一。

  以沈阳市铁西新区翟家地区发案状况为蓝本,探究从乱到治的经验,有助于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少走弯路。

  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的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目前城市人口的数量与辖区总人口的比率为65%,高于全国平均40%的城市化率。随着沈阳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农村剩余人口向城镇转移,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的城市化进程也将进一步推进。作为沈阳市重工业大区的铁西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地位举足轻重。近期,铁西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及时总结城市化进程中暴力犯罪的特征及其规律,并提出相应对策。

  城市化进程中暴力犯罪特征———以铁西新区翟家地区发案状况为蓝本

  翟家地区位于沈阳西南部,作为一个镇原隶属于于洪区(郊区),2003年8月,沈阳市政府决定将翟家镇在建制上划归铁西新区代管。2007年1月19日,辽宁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于洪区翟家镇,设立翟家街道办事处,由铁西新区代管。2007年7月26日,沈阳市政府批准同意对翟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区划调整。调整后的翟家街道办事处辖13个村、1个社区,区域面积46.41平方公里,人口5.15万人。可以说,翟家地区是沈阳城市化的一个缩影,以下以铁西新区翟家地区发案状况为蓝本,对城市化进程中的暴力犯罪特征进行剖析。

  (一)刑事案件发案率高于人口比率

  铁西新区辖区面积128平方公里,人口总数102万,翟家地区人口占整个铁西新区的5.05%。自2005年以来翟家地区的刑事案件发案数占全区的10.36%,其中暴力犯罪占全区的8.89%,这样的发案率显然高于人口比率。

  (二)伴随城市化进程,发案数呈现低—高—低的趋势自2003年翟家地区在建制上划归铁西新区代管以来,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刑事案件尤其是暴力犯罪案件发案数多呈上升趋势。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关系得到理顺,在翟家地区撤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2007年,刑事案件发案数出现拐点,开始呈下降趋势,具体数据如下图所示。

  (三)从犯罪类型分析,抢劫犯罪绝对数量多,放火、杀人、强奸、伤害等犯罪所占比率高

  2005年以来,翟家地区发生抢劫案件126件,在各类暴力犯罪中高居首位,其中拦路抢劫56件,入室抢劫19件,其他抢劫51件。尽管该地区抢劫案件的绝对数量较高,但只占全区此类案件的9.6%,这一比例较放火案件的15.22%、杀人案件的15.15%、强奸案件的12.77%、伤害案件的10.64%都偏低。

  (四)从季节角度分析,夏季发案率最高

  近年来,翟家地区暴力犯罪的高发季节基本在夏季,此时户外活动增多,强奸、伤害等暴力犯罪高发。春季、秋季发案率居次席,而发案率最低的是冬季,以往双节期间抢劫案件频发的状况已经随着治安管理的加强有所改善。

  城市化进程中暴力犯罪的产生原因

  (一)客观因素

  城市化进程是从乡村向城市转化、从农民向市民转化、从农业产业向非农产业转化的过程。昔日的农民不再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以个体劳动为基本生产方式,而是投入到机械化大生产中;不再固守封闭分散和传统村落聚居制度,而是向信息发达的城市聚居。这种劳动力、资本及多种经济要素在空间地域上的高度集中和合理流动也必然伴随着大量矛盾和问题的出现,比如就业问题、土地问题、生态问题、基层管理问题等,如果这些矛盾解决不力,极易导致犯罪滋生。

  1.社会保障相对滞后

  城市化进程往往伴随着土地的“农转非”,如果土地征收征用的补偿方式不当、标准偏低,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就会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和冲突。经济是人生存的基础,犯罪者的行为动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因社会保障滞后而带来的个人经济问题往往会诱发犯罪行为的发生。贫富差距和利益分配严重两极分化也会促使犯罪加剧。

  2.流动人口管理不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意欲离开农村

  流入城市,由于对城市的生存环境完全陌生,他们往往聚居城乡结合部,因为这里兼具城市与农村的特点,更容易尽快适应。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给正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地区带来了管理上的压力,一些没有相对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常迫于生存压力加之受不良因素的影响,极易滋生违法犯罪念头。同时,流动人口的本质特征带有浓厚的地域性,与当地原住民易产生矛盾,也是一个不安定的因素。

  3.文化引导发生偏差

  在城市化进程中,经济发展备受重视,而文化建设则往往被忽视,而先进的、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文化还未在农民中普及,相反,陈腐的、阻碍历史发展的文化却乘虚而入,这其中就包括暴力文化。暴力文化的传播扭曲异化了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直接刺激人的暴力犯罪欲望,降低了人们对暴力行为的抑制心理,是激化矛盾冲突、诱发暴力犯罪的一大因素。

  (二)主观因素

  1.强烈自卑心理。城市化进程是不断缩小城乡差别的过程,在缩小的过程中这种差别也在不断暴露。比如,农村在经济发展和文化生活等方面均无法与城市相比,长期以来对农民的不公正待遇和歧视,无形中造成了一些人的自卑心理。在这些心理作用下,有些人表现出爱慕虚荣、喜欢攀比,为达到目的铤而走险。

  2.盲目崇拜心理。农村的人际关系往往是建立在地缘、族缘基础上的,而城市化进程扩大了人们的交往空间,有机会接触到与以往截然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生活方式。新鲜的感觉容易使一些人良莠不分,认为城市里的任何行为方式都是先进的、正确的、值得效仿的,这样,一旦交往不良而又盲目追随,就容易产生犯罪。

  3.法律信仰缺失。城市化的过程可以说是现代化的过程,是由乡土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的过程。在现代化程度较低的乡土社会中因没有信仰法律的传统和习惯,私力救济远比公力救济更加为人所认同,武力往往成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另外,在城市化进程中,原本作为行为准则的道德和习惯已经受到挑战,而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其地位又未被普遍认同,无规制的行为必然失控,犯罪由此产生。

  城市化进程中暴力犯罪的遏制对策

  (一)从社会政策角度,完善管理机制

  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引发犯罪,因此,必须运用社会政策,加强社会调节,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从而遏制暴力犯罪的发生。

  1.加强社会保障机制,解决民生问题。对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给予足够关注,制定针对性、指导性、可行性强的配套政策。以政府为主体,经过立法程序,通过动员社会资金,用再分配国民收入的办法,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贫弱者进行救助,维持基本生活,提高城乡居民福利,减小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矛盾。

  2.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清除治安死角。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地区,人口居住分散,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治安死角,这样,加强治安联防,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3.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摒弃暴力文化。规范影视传播及相关制品市场,对涉暴题材的音像制品严加审查,净化网络空间,防止暴力文化信息和宣扬暴力的网络游戏充斥网络,营造抑制暴力文化的健康网络氛围。

  (二)从犯罪人角度,改善个性特征

  暴力犯罪人的性格普遍凶残、冷酷、胆大、好冲动、好报复,而且意志薄弱,易受外界不良环境和不良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加强道德和法制教育,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自我控制能力,使人们能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处理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及人际关系。

  (三)从被害人角度,加强被害预防

  犯罪总是在犯罪人和被害人的互动过程中实现的,有时候被害人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也会促使、引诱、暗示或者激惹犯罪人,从而引发犯罪人实施犯罪。(顾志翔 刘菲)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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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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