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布公告 9月1日启用澳门特区电子护照等——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外交部发布公告 9月1日启用澳门特区电子护照等
2009年07月01日 1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日电 外交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将自2009年9月1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特区)电子护照和电子旅行证。

  澳门特区电子护照和电子旅行证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发的旅行证件,持上述旅行证件前往世界各国和地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便利和必要协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授权澳门特区政府依照法律签发澳门特区电子护照和电子旅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已通过外交途径向世界各国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澳门特区电子护照和电子旅行证样本和说帖、说明书、电子证书等说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希望各国和地区相关部门积极考虑给予澳门特区护照持有者免办签证的待遇。

【编辑:吴歆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