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市农民自盖房审批费用占30%——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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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龙泉市农民自盖房审批费用占30%
2009年07月09日 04:5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2008年调整方案中,文件特别对调整的背景作了说明。文件中写道:“由于近几年留地安置的农户不断增加,农民对联建房审批规费收取要求减免的呼声越来越高,特别是城区农民留地联建房审批规费问题,反映更为强烈。”因此,2008年调整方案被作为“一个全面地、适用于农民联建房的规费收取优惠方案”发布执行。

  在2009年调整方案中,(浙江省)龙泉市政府也特别说明,制定调整方案是“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户负担”。

  但是,即使是在政府不断的“优惠方案”之下,当地不少在建或者准备自建房的农民仍感到吃不消。在龙泉市城区和下辖的塔石乡、八都镇走访中,记者接触到的农民均反映称,“现在盖房子收的钱越来越多,盖不起房子了”。

  以龙泉市城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农民为例,记者算了一笔账。

  他家2007年被政府征地1.5亩(约合1000平方米)。他选择了留地安置的补偿方式。这样,他获得了征地面积10%也就是100平方米的留地安置和8万元的补偿款。

  而如果他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那么他可以获得大约11.5万元补偿款。

  也就是说,他相当于是以大约35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100平方米的留地安置。这个标准比补偿标准115元/平方米高出两倍多。

  他获得的这块100平方米左右的留地安置,扣除前后道路面积后,宅基地的面积被统一规定为48平方米。按照当地目前最常见的联建房高度6层计算,在这块地上建起的楼房建筑面积为288平方米。那么,按照龙泉市2009年调整方案,他需要缴纳的审批费用依次如下:

  统一征地管理费:225元;

  耕地开垦费:1000元;

  城市建设配套费:11520元;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1520元;

  建筑噪声排污费、质量监督费、白蚁防治费均免收或取消;

  土地征用成本:12500元;

  耕地占用税:375元。

  以上这些合计为37140元。

  如果考虑到他为了获得100平方米的留地安置而少拿的35000元补偿金,那么这位农民要想获得100平方米的留地安置并获准在上面盖一栋6层房屋,他至少需要花费72100元。而他被征地大约1000平方米获得的征地补偿款只有80000元。

  此外,据记者了解到,龙泉市地税局目前正在加紧征收建筑营业税。

  据龙泉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长郑鸿敏介绍,建筑营业税是按照国家《营业税暂行条例》各地普征的一个税种,只是目前全国多个地方管理不到位,“所以,我们征收说明龙泉税管到位”。

  为上述农户建房的包工队或者建筑公司需要缴纳的建筑营业税为5222.88元。“事实上,这个费用最终多半还会转嫁到建房的农民头上。”郑科长说。

  根据记者在龙泉市城区近郊及下辖的两个乡镇走访得到的数据,建造一栋6层的自建房大约需要花费15万元材料费和施工费,如果考虑上面因为要留地安置而少获得的补偿款35000元、按照最新标准需要缴纳的建房审批费用37100元、施工队可能私下转嫁给建房农户的5222.88元建筑营业税,那么建造一栋6层自建房就需要大约23万元,而为了获得100平方米的留地安置并获得在上面盖一栋六层房屋的资格,这位农户至少需要花费的72100元审批费用在其中占了近30%。 (记者 滕兴才)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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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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