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7月14日报道,从2000年底开始,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华运达房地产公司用257名冒名“购房者”,通过伪造购房按揭申请材料、虚构购房合同,从银行骗取个人按揭贷款7.5亿元,造成银行损失贷款本金6.7亿余元。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开发商法人代表无期徒刑。严重失职、没有严格审查贷款人资格的律师和严重失职、没有严格执行银行信贷制度的银行工作人员也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7.5亿元个人按揭房贷突破层层“防线”被骗出,落入开发商的口袋,最终导致银行损失贷款本金6.7亿余元。有关责任人恶意违规,受到法律追究固然重要,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不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给国家和银行造成的巨大损失和恶劣影响,以及对国家调控房地产政策的扰乱和相关法规的破坏。
应该说,国家有关贷款的政策法规是比较完善的,银行有关贷款的程序也是比较严密的,审贷链条也是衔接有序的。但就是在这样的制度和程序面前,个别开发商用不太高明甚至是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骗术,轻而易举地突破了政策界限和程序约束,骗取了贷款。其中关键在于执行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有关人员,没有严格按规定办事,在利益面前,制度成了摆设,程序成了幌子——为了利益,律师没有尽职调查;为了利益,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尽职审查。
制度仅仅写在纸上,规定仅仅挂在墙上。现实中一些怪现象的发生多与制度规定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有关,即所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比如,国家提倡绿色GDP已有时日,但一些地方“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依然没有改变,环保法规、环境评价被随意规避;比如,国家进行产业调整,淘汰落后技术工艺的政策已经下发多时,然而有些地方仍然在批准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比如,关于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规定可谓汗牛充栋,但在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现象不断。
于是出现了这样的怪现象:在有些地方,一方面规定制度细而又细,可谓“铜墙铁壁“;一方面,本不该发生的问题不断发生,似乎又是“漏洞百出”。不出问题什么都好,一旦出了问题,往往会造成巨大损失。“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是表,一些人不认真执行法规制度规定是实。
制度不能只写在纸上,而必须落实到行动上。这不仅是这起银行骗贷案给我们的警示,也是对其它领域类似现象的提醒。目前,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又开始持续升温,放松风险管制的苗头又在出现。还有,各高校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一些招生骗子又在蠢蠢欲动……
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政策正在发挥作用,对一些风险因素应该提前防范,银行监管绝不能流于形式。有关部门应将防范制度及措施从墙上“请”下来,落实到行动中,让各道防线发挥应有的作用。(郭振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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