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不能异化为农民“失业化”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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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化”不能异化为农民“失业化”
2009年07月19日 05:1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鼓励农民“双放弃”,洛阳市出台鼓励农民进城政策,给予农民最高1万元补助,农民在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该政策还规定,凡是“双放弃”或“单放弃”的进城农民,可以参照相关政策,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二胎。(7月18日《河南南报》)

  “全省首例,全国领先”。洛阳的政策被这样“标签”,并强调是要走“跨越式”的农村城市化道路。可仔细检视这项政策,核心内容是“跨越”土地流转这一重要的经济制度,让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直接“变身”成为城里人。

  这项政策的确是全国领先,领先之处在于“跨越”了土地流转政策。为了加快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洛阳市的政策则是让农民“双放弃”,显然突破了“土地承包权不变”这一政策底线。

  从经济角度看,即便政府用补贴的形式“买断”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价格也够低廉的。按照这项政策细节,对“双放弃”的农民按每人8000元至10000元标准补贴,只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每人补贴5000元,只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每人补贴3000元至5000元。其中,人均土地面积0.5亩以下的农民每人补贴3000元,人均土地面积0.5亩至1.2亩的农民每人补贴4000元,人均土地面积1.2亩及以上的农民每人补贴5000元。而据洛阳发布的地价数据,政府拍卖出让的地价,低者每亩30多万元,高者200多万元甚至更高,其中的差别一目了然。

  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角度看,让农民享有和城里人同等待遇是一个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帮农民解决住房、就业问题。只有农民有房住、有工作干,他们才会不依赖土地,转型成城市居民。如果洛阳鼓励农民进城的政策,是只管进城,不管进城后怎样办,虽然也有提供职业培训、纳入就业援助计划、参与廉租房申请的说法,但想想农民的弱势处境,就知道这些连城里人都奢望的东西,对刚进城的农民来说多么遥远。

  最高1万元的政府补贴,在洛阳究竟能买几平方米的房?最关键的是,农民一旦失去土地承包权,找不到工作就没后路了,也不可能用这点资本在今后的土地流转中获得利益。可以说,这项鼓励农民进城的政策,不是帮助农民城市化,反而可能在加快失业化。失业人口增加,带来的是社会不安定,这是需要预先警觉的。

  加快农村的城市化进程,不一定非要让农民“双弃权”。同是公民,农民和市民在就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保险方面存在差别有历史原因,但也有享受同等待遇的希望。如果地方政府有心推动农村的城市化进程,不妨首先加大教育投资,改革教育政策,让城乡人口率先在教育上实现平等。只有当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基础领域消除了城乡差别,才有可能让农民放弃土地,才是加快农村城市化的关键。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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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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