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领导每年至少与网民进行一次直接交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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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法院领导每年至少与网民进行一次直接交流
2009年07月20日 10:05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新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与网民直接交流、沟通、互动活动,广泛听取意见。这是福建省法院系统探索建立和完善司法决策征求意见机制,进一步促进征求民意工作、实现民意转化的制度化、规范化的举措之一。

  福建法院网已设置了信息发布、民意调查等栏目,方便群众发表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福建省高院还要求,逐步建立裁判文书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在网上依法公开案件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的制度。此外,网络也已和电话、信件一样,成为福建基层法院可以采用的预约立案方式。

  福建省高院还要求,建立定期组织法官带案下访制度,及时了解当事人诉求,到下级、到基层去直接解决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院长、庭长接访制度,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形成领导班子带头接访、业务庭领导直接接访的常态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建立法院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调研。 (记者余荣华)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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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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