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内伤害案引入刑事和解 检察官称绝非法外施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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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狱内伤害案引入刑事和解 检察官称绝非法外施恩
2009年07月21日 09:30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7月16日,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江苏省浦口监狱举行。

  4月26日,一起偶发事件引发了江苏省浦口监狱在押人员李家华和顾其锐的冲突,在相互谩骂中,顾其锐失手用塑料碗砸伤对方的鼻子,被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经市检察院法医中心鉴定,李家华的损伤已构成轻伤。

  狱内再次伤害他人,显然法律责任的追究不可避免。但随后发生的事让监狱方面感到此事如果处理得当,也许对当事双方、对所有服刑人员的改造将产生积极影响:

  顾其锐在事后的禁闭审查期间,认罪态度良好,还多次向受害人道歉。在得知李家华的伤情后,顾其锐多次表示要给予李家华经济补偿。而受害人李家华也多次表示希望监狱对顾其锐从轻处理,认为发生冲突自己也有责任。根据双方认识,监狱方面结合顾其锐服刑期间“计分考核”得分经常排在监区前三名,且受到监狱大会表扬奖励的一贯表现,觉得从有利于罪犯今后改造的角度出发,可以尝试运用刑事和解政策。于是,浦口监狱向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发出了《关于“4·26”案件拟作刑事和解处理征求意见函》。

  由监狱有关部门领导和驻监检察室检察官组成的听证小组成员主持听证,90名服刑人员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在听完事发双方的陈述以及和解愿望,审查了狱内侦查人员现场出示的相关证据,又听了监区负责人对顾、李二人平时改造表现的介绍后,听证小组当场对两人进行调解。在听证小组的调解下,顾其锐向李家华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2000元,李家华也接受了顾其锐的道歉和赔偿,并当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此外,监狱狱政科领导还当场宣布了对顾其锐给予记过处分的决定。

  当检察官宣布根据刑事和解的相关条件和政策,决定对顾其锐免于刑事追究后,无论是当事双方,还是旁听的服刑人员,都表示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一些服刑人员表示,没想到他们也能享受这种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刑事和解政策。而参加旁听的监狱民警也认为,大胆将刑事和解引进监狱,是引导服刑人员改恶从善的正向激励。

  对听证会现场进行监督的浦口区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主任龚伟告诉记者,刑事和解遵循的是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这次对顾其锐故意伤害一案采用刑事和解,是在法律的范围内,结合顾其锐犯罪的动机、情节、后果,以较宽缓的方式对其处理。是从有利于监狱稳定的角度出发,化解服刑人员之间矛盾,减少对抗,最大限度地减少狱内不和谐因素,并根据顾其锐现实改造表现,依法给予的从宽处理,绝不是法外施恩。这并不代表今后对所有的狱内轻伤害案件都将适用刑事和解。对那些恶习深、不思悔改、经常违法违规,故意破坏监管场所秩序的服刑人员,还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本报记者 蒋德 本报通讯员 万众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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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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