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七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徐长安)中共中央统战部二十一日在此间发布消息说,该部联合其他四部门,面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启动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其中,参选者需要满足三大条件,包括企业资产质量较高、财务状况良好,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等。
主办方说,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具有参评范围更大、评选条件更完善、评选程序更公开透明的特点。
评选的对象包括:凡在工商局依法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股东、受聘于外资企业的中方高级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主要自然人出资者中。个体工商户等将是首次被纳入推荐评选范围。
统战部表示,本次活动推荐评选条件将更加科学全面。主办方为参选者开出三大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企业管理制度完善、资产质量较高、财务状况良好,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
党、团和工会组织健全并发挥了较好作用,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在本地区和同行业中起表率作用;
特别是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抗击自然灾害方面,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在创立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开发推广方面,在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要有突出表现。
本次活动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国工商联联合开展。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省级评选委员会将对候选人在省级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本次评选表彰名额为一百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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