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霖木业”传销案已追回3亿余元涉案资金资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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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霖木业”传销案已追回3亿余元涉案资金资产
2009年07月23日 13: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消息,“亿霖木业”传销案终审宣判后,目前已经进行执行程序。截止目前,已追回“亿霖木业”的涉案资金3亿余元及部分资产。

  北京地区购林人的登记核对时间自2009年7月6日始,至2009年9月30日止。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4:00。中央电视台的消息称,北京市共设立了20个登记点接待被骗购林人,两周来,已经有4022人做了登记。

  6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亿霖木业”案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非法经营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对赵鹏运等24名被告人,维持原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张建军等4人依法减轻或免于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赵鹏运于2004年初在服刑期间,即与原审被告人屠晓斌、赵代红等人预谋,欲注册公司,效仿“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的经营模式,组织传销队伍以销售林地获利。

  根据审计报告证实,自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赵鹏运等28人积极领导、组织、发展传销队伍,以亿霖集团为依托,以合作托管造林为名,在北京、内蒙古、辽宁、河北、河南、贵州、湖南、云南、四川、江西、湖北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45个县、市、区,累计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面积52万余亩,销售金额近20亿元,扣除退地因素,净销售林地面积40余万亩,净销售金额16.8亿余元。

  赵鹏运等人通过传销林地,个人违法所得达二三十万余元至上亿元不等,用于购买高档汽车、房产、名表饰品等大肆挥霍。

  北京市最高法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北京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善后工作,终审宣判后将立即启动善后工作。善后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购林人和林地情况进行清查登记,第二阶段对涉案资产追缴清理,第三阶段对涉案财产依法进行处置。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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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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