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纪委介入公司纠纷扣留960万引猜疑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江苏如东纪委介入公司纠纷扣留960万引猜疑
2009年07月29日 13: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如东纪委与960万

  一纸欠据引发了两家公司三年纠纷,县纪委蹊跷介入让案情愈发扑朔迷离,并引发公众巨大猜疑

  本刊记者/王维博(发自江苏)

  48岁的胡建宏站在海洲国际大厦售楼部门口,嘴巴紧闭,久久不语。他的身后,一幢17层高的住宅楼已于今年6月18日开盘,看房的人络绎不绝,而另一幢20层的商务楼也即将封顶。

  这是2009年7月12日,江苏如东县。

  胡建宏此前的身份是南通宏润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这个项目的老板。2007年起,因为一张960万元的欠据,胡建宏卷入一场“串标案件”,不仅血本无归,连公司也成了别人的。

  这起纠纷之所以令人侧目,是因为如东县纪委的蹊跷介入,让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起来。

  欠据纠纷

  2006年4月10日,东大公司董事长瞿松林通过公开拍卖从如东县国土资源局受让了县城服装厂西侧的地块,出让金为2241多万元(就是这次出让后来被当地纪委认为涉嫌非法串标)。

  考虑到这块土地的开发前景,瞿松林拿到地一周后,即与胡建宏以及弟弟瞿松海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协议。但此后一年,该项目迟迟没有动工。

  知情人透露,土地证办下来以后,兄弟二人和胡建宏之间都产生了排挤对方然后单独开发的想法。

  最初,瞿松林兄弟俩希望胡建宏退出,但胡建宏认为自己前期有大量投入,退出得不偿失。双方僵持的结果是,瞿松林将土地转让给胡建宏,但润宏公司需额外支付兄弟俩土地转让补偿费共960万元。

  按国家规定,土地开发项目投入未达到投资总额的25%,不得转让,该地块项目总投资为1亿多元,瞿松林拿地之后并没有实质性投入,因此不能直接转让。为使土地顺利转到胡的名下,三方商定先由瞿松林二人以土地作价入股的方式“入股”到胡的公司,然后再将这部分股权退出,一进一出,顺利使土地“换了壳”。

  2007年5月25日,三方签订了转让协议,除归还本金外,胡建宏还向兄弟二人打了一张960万元欠条。

  2007年6月,胡、瞿双方在如东县国土局办理了土地变更手续,但胡建宏及其后来的合作者并没有按期支付960万元补偿费。

  2008年初,感觉上当的瞿松林将胡建宏告上法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冻结了胡建宏的地块,并将其车子和房子查封。

  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胡建宏称,当时打欠条的时候觉得该补偿款并不合理,又缺少权威部门评估,但是由于急于想拿地,所以就签了,后来对方一直开不出发票,因此没有按期支付这笔钱。

  地块被冻结,投入的资金被闲置,2008年2月26日,胡建宏与瞿松林达成了分期支付960万元的和解协议。

  虽然同意签订调解书,但胡建宏并不甘心,2008年5月,胡以瞿松林“涉嫌串标及行贿法官”为由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个月后,高院受理了再审申请。

  调解书被撤

  在缪战春(时任如东县监察局副局长)的多次“关心”下,960万元欠据官司发生了变化。

  2008年6月,如东县纪委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供了瞿松林涉嫌经济犯罪的材料。

  8月29日,南通市中院“因瞿松林涉嫌经济犯罪”,撤销了双方的调解协议,将案件移送到如东县公安局处理。

  10月31日,瞿松林“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当地一位知情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时,发现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该律师说,正是纪委及时提供了瞿松林涉嫌经济犯罪证据,才使法院撤回了此前已生效的调解书。“至少胡建宏暂时可以不还960万了”。

  而如东县检察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称,最初,县纪委并未直接介入两家公司的960万元纠纷中。检察院早在2008年初即已发现瞿松林有违纪行为,“当时有人举报瞿松林在开发土地过程中对政府官员行贿,包括串标。后来案件材料全部移交纪委处理。

  后来的事实表明,如东县纪委在调查后,将其中涉嫌串标的材料移交给了工商部门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和受贿一案则移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处理。

  大部分行贿官员的举报并没有最终查实,仅有当地建行的一位副行长因受贿和参与房地产开发被判了刑。上述检察院官员称。

  胡建宏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是纪委在调查发现瞿有串标及其他违法行为,才找到他,和他直接联系的正是原纪委副书记缪战春。

  胡建宏说,他与缪早就认识,但交往并不多,因为这场官司,他们“才走得很近”。2008年5月份,缪约他吃饭。饭间,缪提出能帮他疏通这场官司,“你放心,纪委会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只要交一两百万给县财政就可以了。

  胡建宏说,在缪战春的授意下,他先撤销了高院的再审申请,改由向南通市中院申请。2008年5月30日,胡向县纪委交了50万元以后,如东县纪委向南通市中院提交了瞿松林涉嫌犯罪的证据,最终撤销了他和瞿松林之间的还款协议。

  2009年7月12日,53岁的瞿松林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电话采访时说, “960万元是胡建宏先提出来的,他希望我们退出,本来我弟弟提出2000万补偿费,胡只肯给1000万,后来谈成960万。”

  在与《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长达40分钟的通话中,教师出身的瞿松林几度哽咽,拒绝再谈这场欠据风波,“这件事情给我和家人打击太大了”,“有些人的做法太让人心寒”。

【编辑:吴博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