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性涉外司法研究组织在广东成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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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全国性涉外司法研究组织在广东成立
2009年07月31日 02: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东莞七月三十日电 (索有为 段勇)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涉外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三十日在此间举行,这是中国最高法院依托广东高院成立的唯一全国性的从事涉外司法研究的组织。

  中国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沈德咏向会议发来贺信。沈德咏在贺信中说,涉外专业委员会要预测准、把握好涉外纠纷发展态势,更多了解与把握国际贸易纠纷的发展态势与运行规律,不断提升涉外法官司法能力。

  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万鄂湘表示,广东涉外案件在全国所占比例较大,涉外审判经验丰富,新情况、新问题也较多,开展涉外审判理论研究有相当好的基础,故指定广东高院组建涉外专业委员会。

  据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高院院长郑鄂介绍,广东法院审理的涉外案件数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涉港澳案件约占全国的五分之四,办结了一大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

  郑鄂表示,涉外专业委员会将树立世界眼光,积极展示中国司法的魅力和中国法官的风采,加强调研创新,用更新更实用的研究成果来指导和推动审判实践。

  同日,广东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涉外专业委员会成立,海峡两岸涉台审判理论研讨会和金融危机对涉外商事审判影响研讨会也在东莞举行。(完)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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