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烟企捐赠可以接收但不倡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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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烟企捐赠可以接收但不倡导
2009年07月31日 07:5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主任彭建梅昨日表示,对待烟草企业的捐赠,可以接收但不要倡导。该中心是民政部主管的慈善事业协调发展机构。

  昨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2009年上半年全国慈善捐赠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接收国内外社会捐赠总量达131.3亿元,近半数捐赠流向教育领域。

  彭建梅是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做上述回应的。之前,因为控烟人士的争取,上海世博局决定终止接收上海烟草2亿元的捐赠。

  对此,彭建梅说,从国际上来讲,慈善组织在接收慈善捐赠时,有一定前置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拒绝不好的钱,比如军火企业、烟草企业、环境污染企业等的捐赠。

  中国的现实情况是,等待救助的人太多,捐款又太少,“在中国,接受规则还是置现实于不顾,是个矛盾”。

  她说,民政部在日前对慈善企业评奖时,曾经将所有的烟草企业拿下,从民政部中民慈善中心角度来讲,比如在表彰时,也是不会倡导烟草企业捐赠行为。但中国的慈善事业还比较弱小时,不能一开始就以很高的标准来要求。

  她透露,随着中国慈善事业走向规范,在中国慈善事业有了一定的能力后,将会建立一些倡导性质的标准,与国际接轨。(记者吴鹏)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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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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