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干部停职也不能让拆迁更容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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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干部停职也不能让拆迁更容易
2009年07月31日 11:23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贵州省纳雍县为解决拆迁难题出了一纸文件:干部、职员坚持不签拆迁协议的,停职停薪,有亲属或员工不签的,也要受到处理。纳雍的苦衷是,旧城改造和新城开发几年来因拆迁难而停滞。干部、职工对拆迁补偿的要求,让政府陷入双重困局:被引进的开发商陷入拆迁难题可能走掉,而已被拆迁的居民等不来新居亦有动荡可能。困境中的纳雍县政府认为,拆迁是全县重点工作,干部们本应配合而不是成为阻力。“双停”文件也因此出台(7月30日《新京报》)。

  据说,纳雍县是“参考借鉴了很多地方的规定,才制定这个文件的”。的确,从网络上搜索相关新闻,可以看到很多地方也在拆迁中使用了类似“双停”的手段。但是,别忘了,在搜索中除了能够搜到相关的做法之外,还能搜到舆论对这些做法的批评和质疑。其中,最主要的观点就是,这是责任的“连坐”,是对权利的干涉。为何纳雍县在出台此规则时,只看到了规定的先行者,而没有看到先行者所面对的舆论反响呢?

  当然,纳雍县有自己的理由,“拆迁是全县重点工作,干部们就该配合去说服自己的下级和熟人,有血缘关系则更有说服的优势。”涉及旧城改造的拆迁自然是全县的重点工作,但是这个重点工作是否包括干部说服下级和熟人的内容呢?这个重点工作到底是有关部门的工作还是所有干部的工作呢?事实上,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拆迁归拆迁,拆迁有其制度路径,说服归说服,说不说服应取决于干部的意愿。在事关具体利益时,打出拆迁人人有责的口号,并不能理顺其中的关系。

  “和‘嘉禾事件’完全不同,我们是合法拆迁,而他们是违法的。”这是纳雍县的第二个理由。其含义是,目的是正确的,手段上的问题就可以忽视。这样的说法好似是成立的。既然目的是正确的,既然当事人的利益已经得到了恰当的保证,那么使用“双停”的手段促进目的的实现就没有问题。可是何谓“连坐”呢?“连坐”并不是指目的不正确,“连坐”指的就是手段的不恰当。无论要实现的目的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使用“连坐”的形式都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一种干涉。也就是说,目的的正确并不能赋予手段的合理性。“连坐”就是“连坐”,无论它用来做什么。

  那么,对拆迁直接涉及的干部、职工是否能采用“双停”的手段呢?按理说,旧城改造与公共利益有关,干部和职工应起到带头作用。但问题是,如果他们不起带头作用,他们所要面对的处罚到底应该是法律的,还是行政的?在现实生活中,干部的身份也可以是多重的,当他们拒签时到底是以一个干部的身份,还是以一个被拆迁者的身份?作为干部,他们能否维护自己认为的必须坚持的利益?虽然,行政领域的“双停”可以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但如果以上的问题不解决,干部们即使签了拆迁的协议,心中也难有认同感。

  既然“双停”的做法涉及诸多现实问题,可见即使它在某些时候起到了快速的效果,这样的手段也很难说是破除拆迁困境的捷径。拆迁的确是一个难题,但正因为难在面对这一难题时,才更应该小心谨慎,坚持原则。这个原则应该是依法拆迁,当一个拆迁事件涉及了多方利益时,最好的方法就是诉诸法律,让法律决定到底该怎样办。与行政属性的“双停”相比,法律途径的解决方案更能够获得各方的认可。(乾羽)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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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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