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规定:交通执法人员穿制服下馆子要受处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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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规定:交通执法人员穿制服下馆子要受处分
2009年08月13日 10:27 来源:中安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交通执法人员严禁在“宁静生产日”期间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对企业车辆执法检查,严禁采取追车等危险方式查堵车辆,严禁着制式服装到餐饮、休闲及其他娱乐性场所消费……即日起,合肥市交通执法人员将受到“执法十项禁令”的严格限制。

  这“十条禁令”内容包括,严禁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严禁以任何形式下达罚款指标,或将罚款数额与考核、评比、奖励相挂钩;严禁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职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酒后上岗执法等。

  合肥市交通局相关人员称,这“十项禁令”都是针对交通行政执法中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而设定的,即日起,凡该市交通执法人员有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根据其情节,分别给予暂扣、吊销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和相应的行政处分等。(稿源: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记者刘建昌)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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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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