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前官员:“新疆小偷”问题不是民族问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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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民委前官员:“新疆小偷”问题不是民族问题
2009年08月13日 17: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3日电 针对一些城市出现的“新疆小偷”的问题,中国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原司长、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毛公宁今日说,这个问题是个社会问题,不是民族问题。

  毛公宁今日做客人民网访谈,就中国的民族政策为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时作以上表示。

  有网友提问,在我们这里,新疆小偷已猖獗多年,民族政策好像成了他们的一面挡箭牌。您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

  毛公宁回答说,新疆小偷,在一些城市确实是存在这个问题,实事求是地说这个问题是存在的,但是这里面有很复杂的原因。

  新疆这些孩子们多数还是未成年人,他们本来是正在学校读书,但是为什么到内地这些大中城市成为一些小偷呢?这里面最深刻的根源是幕后有成年人在教唆,这些孩子们是受害者。因为他们几千里地到内地为了谋生存、谋发展,但是他们又没有一定的技能,没有一定的能力,有时候为了生活所迫,做出一些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事情,主要还不能归咎于他们。

  “他们偷了东西回来以后,还往往先交给幕后的人,孩子们连温饱都很难维持。”

  毛公宁介绍,针对这种情况,内地一些大中城市,当地的政府、公安部门,还有民族工作部门,对这些孩子们,一方面采取挽救的态度,帮助他们脱离幕后这些人。

  另外,各地也在加大力度,主要是通过打击一些犯罪事件,把幕后这类人给挖出来,按照依法办事,使得这些未成年人能够走上健康的轨道。

  他表示,从长远来看,随着将来加强学校的教育,加强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使当地的生活水平得到更好的提高,再加上当地的法制教育,这方面的问题会逐步得到很好的解决。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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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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