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贪官受贿确实是“礼尚往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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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贪官受贿确实是“礼尚往来”
2009年08月27日 08:53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重庆大渡口区副区长顾绯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多个规划设计公司和开发商“好处费”200多万元。顾在受审称那只是礼尚往来,不是受贿(8月26日《重庆晚报》)。

  为什么贪官总爱把收受贿说成“礼尚往来”?盖因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凡事讲礼,讲求礼尚往来,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于是逢年过节,亲朋之间,送点礼,收点礼,纯属人情,无可厚非。如果从传统意义上说,受贿的行为当然不能界定为“礼尚往来”。“往来”是平等的、互动的——像过年,亲戚朋友给你孩子压岁钱,你还人家孩子压岁钱——而不是单边的、来而不往的。顾绯曾一次收下一位开发商10万元的“感谢费”,他还过10万元的“厚礼”吗?来而不往,财富单边流向,这是哪门子“礼尚往来”?

  人家和你非亲非故,凭什么给你送厚礼?肯定是想“礼尚往来”,从你身上得到相应甚至更大的回报。那么,官员回的“礼”又是什么?一个字:权!商人送钱,官员送权,各取所需。从这个意义上说,受贿行为确实是“礼尚往来”,只不过往来之间的“礼”有所不同而已。而且,官员送出的“礼”比商人的更丰厚,“礼尚往来”才可能发生。

  把公权当作“礼物”,与他人“礼尚往来”,是对中国传统礼文化的亵渎。传统的礼文化,也包括政治礼仪、政治规范,“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廉洁,是第一位的,为官不廉,就是失“礼”。从法律的角度上说,更无须争辩,权钱交易就是违法行为,是任何说辞都无法掩盖的。(练洪洋)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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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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