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案件被告人9成40岁以上 担任领导职务者增多——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涉酒案件被告人9成40岁以上 担任领导职务者增多
2009年08月27日 11:36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酒精“诱惑”犯罪不仅仅是“酒驾”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 张 晖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介绍,自8月15日起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至24日12时,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7078起,醉酒驾驶2403起。

  严查酒后开车,可以说缘自于今年年初以来,全国集中出现的好几起涉及酒后驾车,引发惨烈交通肇事的案件。

  涉酒类案件不仅仅指酒后交通肇事

  在法院受理的涉酒案件中,一般包括: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寻衅滋事案件、妨害公务案件等;民事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的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保险案件等等,都会与酒精产生某些联系。

  就交通肇事案来讲,在2008年1至8月,西城区法院受理的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案中,由于酒后引发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7%;在2009年同期,这个数字同比下降了一半,这与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有很大关系。但其他涉酒案件却呈上升趋势,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呈多样化。

  比如,寻衅滋事类案件在2008年1月至8月,西城区法院受理了11件,其中5件为酒后滋事,到了2009年同期,案件上升至22件,其中酒后滋事案件更增长到13件;妨害公务类案件在2008年1月至8月,33%的案件由酒后造成,2009年同期则增长至50%之多。

  涉酒案件被告人九成在40岁以上

  统计发现,涉酒的故意伤害案件、妨害公务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等,涉案主体多是60后出生40多岁以上的群体。

  古人道三十而立四十不惑。到了不惑之年,仍然不能抵抗杯中物的诱惑,酒后做出很多不理智行为,分析原因一部分人是因为无业,还有一部分与工作性质和中年危机关系较大。

  46岁的无业者张某,一次玩扑克时因钱与人发生口角,张某用手中的啤酒瓶底部戳在被害人余某的左眼部,致余某受到左眼球钝挫伤等伤害,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张某案发后投案自首。法院以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45岁的杨某,是北京市某建设工程公司工程部经理,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进而撕扯,拒不服从民警管理,以暴力方式阻止民警执行公务。杨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受过良好教育或担任一定领导职务者增多

  统计发现,在涉酒案件中,受过良好教育或担任公司、企业等领导职务的被告人增多。日前广州日报报道:8月19日晚,广州番禺区榄核镇纪委书记梁某醉驾被查,梁某称自己喝酒是“工作需要”,“也是没有办法”,目前已被警方依法拘留。

  具有硕士学历的王某,担任国家某学院部门主管,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方称,被告人王某于2008年12月14日晚9时,酒后驾车遇到民警依法夜查,被拦下后,王某采用暴力行为妨害民警执行公务,将民警制式反光棒、酒精测试仪摔坏,并将两位民警打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

  因抗拒酒后检查的妨害公务案件增多

  虽然酒后交通肇事案有所下降,但同时,由于严格执法衍生出一批抗拒酒后检查而妨害公务的案件。

  2009年4月5日夜间,刘某酒后驾车,适逢民警例行夜查。刘某为逃避检查,与民警发生争执并打伤两名民警(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刘某能认罪悔罪,判决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案件起因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翻阅此类案件的陈述,可以看到:某某因饭后结账问题与服务人员发生口角……案发后主动自首、某某因麻将押金问题与服务人员发生口角……当庭认罪、悔罪、某某因打牌与人发生口角……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等等。

  案件的诱因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案发后大多被告人能清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产生悔恨情绪,但案发当时,当事人在酒精的作用下却丧失了权衡利弊和克制情绪的能力,引发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喝酒对刑案定罪量刑、民案责任认定有何影响

  在刑法理论中,对于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观点很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分歧,但除病理性醉酒和其他极为特殊的情况(如失去人身自由后的非自愿醉酒)外,对于醉酒被告人是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交通肇事罪,现在社会上热议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对于肇事者如何定性、如何量刑,有些人主张对醉驾者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等,都是值得探讨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探讨都是在追究醉酒者刑事责任基础上的深入。比较国外的相关法律,我国在这方面的处罚还是相当轻的。如美国某些州,当驾驶者的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60毫克,将被无条件吊销驾照,并可能被判刑。如果醉酒驾车发生撞人事故,将被定性为二级谋杀罪判刑,并付出巨额赔偿。

  在民事审判领域,酒精的影响更广泛,如婚姻家庭案件以及其中的家庭暴力案件、保险纠纷案件、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具有多年民事办案经验的法官认为,多数失败的婚姻、冲动的邻里冲突、拒赔的保险案件中,都有“酒精成分”,尤其是涉及车险保险案件,保险公司的条款中明确规定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拒赔,这一规定使很多出险者损失惨重而无法得到救济;已有判决的多起案件显示:强行劝酒者在酿成他人惨剧的同时,也会因劝酒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编辑:朱鹏英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