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公众更关心"我管,你听"的心理定势怎么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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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公众更关心"我管,你听"的心理定势怎么改
2009年09月01日 08:40 来源:西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设定行政强制须进行事前论证和实施评估,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行政机关不得夜间执行,不得停水停电,不得查扣公民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行政强制执行不排斥“执行和解”……从1999年3月起草,《行政强制法(草案)》历经10年,到今年8月24日终于第三次提请审议,这是一部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后,又一部旨在约束行政权力的法律。

  司法权与行政权,是两项基本的公共权利。司法执法与行政执法,也就成了法律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两个车轮。然而,人们对司法执法具有较强的心理认同,而对行政执法却诟病甚多。关键问题是在行政强制面前,公民的权利有时被忽略——执法者身份、执法行为本身是否合法合规,被执法者既无权过问,也没有审查依据。而这样的局面,有望在《行政强制法》推出后得以改变,这无疑值得期待。

  仔细看来,《行政强制法(草案)》有两大亮点令人关注:

  一是规范。尽管“规范”是所有法律的共同点,但是行政强制的规范,意义尤其重大。当你因为种种原因,也许很被动地成了一位“钉子户”时,断水、断电之类的惩罚,很多时候被认为“天经地义”。在这样的背景下,“事前论证和实施评估”,“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等规定,何其宝贵?

  二是文明。行政强制,不应该是冷冰冰的代名词。行政强制的执行力度,一般逊于司法意义上抓捕归案,当然更有条件和理由做到“文明强制”。不搞夜间执行,不搞停水停电,不查扣生活必需品,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不排斥“执行和解”……所有这些,决不是执法者“软弱”,而是一种更强大的人性、文明力量,让被执行者知罪知错,从而使效果更有保证。

  《行政强制法(草案)》目前尚在讨论阶段,距离真正的发布实施还有一段距离。但以草案的基本精神而言,我认为上述两大亮点,在正式发布时不会被消解。真正令人担心的,是发布实施后,具体执行者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适应过程。毕竟,“我管,你听”式的居高临下心态成了行政执法很强的心理定势。但是,以人为本的行政文明,是不可逆转的潮流。 (马龙生 作者系评论员)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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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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