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意见零采纳的听证不如不举行——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媒体评论:意见零采纳的听证不如不举行
2009年09月03日 09:48 来源:四川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党的十七大要求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个要求,已经日益成为社会的共识。许多公共事务不再由长官脑门一热就板上钉钉不可更改,要尊重民意,于是就通过各种平台预先将信息发布出来。行还是不行,怎样做更合理,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要拿出来听一听,议一议,然后再决定。

  这样,在许多地方,出台一个规定、一项措施搞搞行政听证、论证会,就成了公众逐渐习惯的事情。这样做当然很好,但做得怎么样,应该说,在许多时候,还不大令人满意。问题常常出在听取意见往往只是一个“形式”。每次热热闹闹地把代表们请来听证,代表们也兴高采烈地准备资料、履行职责,但其发言最终却很可能等同于废话,谁会没有一种被忽悠的感觉呢?

  要健全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等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这是大背景、大趋势。不幸的是,在不少地方有模有样地举行听证之后,我们常常看见听证意见零采纳的结果。更有的地方要么直接拒绝听证制,要么安排不是代表的“代表”去作秀。前不久,洛阳就水价是否上涨举行听证,由于代表来历不明缺乏广泛的代表性,结果出现18人中有17人举手赞成涨价的意外局面,消息出来后遭致公众的强烈质疑。也许是为了补救听证制度,国家发改委去年发布了《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其中规定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总人数的五分之二。但听证代表身份如何确定,听证结果的法律效力如何等疑问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释。

  本来,听证制度的初衷就是让利益各方公开博弈从而实现公平公正,但听证意见零采纳现象一再让我们看到听证制度沦为鸡肋的尴尬境地———若不举行听证也不妥,人家都这么搞,上面也有要求,只好在听证结果上做点文章吧。

  在笔者看来,意见零采纳的听证还不如不举行。政府举行听证,人们本该为政府尊重民意而鼓掌,但听证过程和结果却常常让代表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摆设而已。如此缺乏诚意的听证劳民伤财且不说,还容易伤害市民的感情,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最后,想提醒所有将听证变为“过场”的地方:听证会不能只听不证,听完意见后更需用行动去证明民意所在。希望国家尽早完善听证制度,让其发挥实效———因为听证制度是现代社会立法、执法的民主化的体现,也是政府管理方式不断进步的一个重要观察窗口。(邓子庆)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