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孟连腐败窝案:原民政局长贪污二千万判死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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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孟连腐败窝案:原民政局长贪污二千万判死缓
2009年09月11日 17: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昆明九月十一日电(记者 杨洋)记者今日从云南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九月十日对孟连县民政局原局长、孟连县财政局原局长刘宏贪污案一审作出判决:判处刘宏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警方查证,二00三年,时任孟连县财政局局长的刘宏利用班顺茶厂产权改制的机会,以其弟弟刘杰的名义收购该茶厂,并趁机把茶厂原有的二十九万元占为己有。二00四年至二00八年,刘宏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孟连县财政资金拨入班顺茶厂及有关部门的国家协调资金调拨进入班顺茶厂,贪污公款两千零六万元人民币。法院称,被告人刘洪在明知孟连县县乡企业开发公司已被注销的情况下,仍然指示和同意该公司向其个人所有的芒信班顺茶厂进行贷款二百三十万元,数额巨大,且案发时尚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在经济交往中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宏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犯罪名成立,法院予以认定。但鉴于被告人刘宏将部分贪污公款实际用到改善当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可酌情从轻处罚。

  四十天之前,孟连县原县委书记胡文彬、普洱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朱德兴和普洱市原市长助理、曾任孟连县县委书记的刀立富相继被宣判,而孟连窝案中最大贪官刘宏却一直没有消息。此案经办法官介绍,今年六月十二日庭审中,检察院对刘宏的指控罪名包括贪污和挪用公款,但他却态度强硬地全盘翻供,对原来供词概不认账。庭审结束前,辩护律师甚至要求“重新鉴定部分证据的可靠性”。由此,云南省高院批准该案件延长审限为一个月。其间,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又以漏罪为由,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延期审理。在延期审理期间,公诉机关以刘宏犯行贿罪再次提起公诉,最终关于刘宏行贿罪名的指控在其刑事判决书中被法院认定。

  宣判后,刘宏的律师表示,将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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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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