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检察机关三年多纠正61人刑期计算错误——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安徽蚌埠市检察机关三年多纠正61人刑期计算错误
2009年09月13日 10:44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安徽蚌埠:专题调研指出致错三大原因

  安徽省蚌埠市两级检察机关近日结束的一份专题调研情况显示,经过驻所检察人员审查法院裁判法律文书、找在押人员谈话或通过当事人申诉等途径发现,从2006年1月至今年7月,该市共有61人的刑期被计算错误,且均发生在一审期间。检察机关口头和书面提出意见后,法院对此已全部予以纠正。

  据介绍,在这61人中,刑期多算的有43人,刑期少算的有18人;刑期错误期限在半年以下的有59人,有2人刑期计算错误在一年以上。

  蚌埠市检察机关的专题调研指出,罪犯异地羁押期限未计算在刑期以内;对于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以及刑事强制措施频繁转换的案件,有关办案人员未能准确折抵刑期;有的案件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准确调查、核对,是导致刑期计算错误的三大原因。

  针对容易出现的刑期计算错误问题,蚌埠市检察机关提出了三点防范对策:一是对于异地被押解回来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要全面搜集羁押文书材料,起诉、审判环节认真进行核查;二是在计算刑期时,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别是对于一些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以及强制措施频繁转换的案件,要注意对被告人刑期的折抵严格把关;三是制作判决书时,不仅要依靠起诉书,还要认真核对侦查卷中的文书材料,同时要增强责任心,防止出现常识性错误。(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陆向前)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