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重点将更多转向民生立法 保障弱势群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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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立法重点将更多转向民生立法 保障弱势群体
2009年09月22日 15: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二十二日说,民生立法是当下中国立法的一个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把立法的重点更多地转向民生立法,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来调节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关系、保障社会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天举行主题为“新中国六十年法治建设成就”的新闻发布会,信春鹰在会上回答媒体相关提问时作上述表示。她说,民生立法是指保护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的保护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紧密相关。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人民生活有了很大变化,中国社会已从温饱不足到进入总体小康,但与此同时,中国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方面也有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需求。正是这样的背景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立法的重点更多地转向民生立法。

  近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还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今年年初又通过了食品安全法,这些都是很重要的民生立法。信春鹰称,中国经济现已发展到小康水平,民生立法领域需求很大,对社会立法,对公民的经济、文化权利的保障,要求是越来越高。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社会保险法,即将要审议的社会救助法,还要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这些都是中国民生立法中很重要的项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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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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