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直机关2010年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江西:省直机关2010年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
2009年09月22日 16:48 来源:大江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10年江西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目前启动。9月21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2010年江西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仍将继续压缩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省直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宾馆等。

  省直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

  2010年,江西省直机关将全面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活动,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以节约水电费、印刷费和通信费等办公费用为重点的节能降耗工作;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原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压缩差旅费开支、因公出国严格审批。

  防止、杜绝“小金库”

  江西省财政厅要求,2010年省级部门预算要继续严格执行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有关规定,依法合规组织收入,并足额列入年初部门预算草案,对年初部门预算中未预计列入的各类非税收入和超预算收入,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对以行政权力或国有资产取得的各项收入要纳入预算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严禁截留、挪用、坐收坐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行为,逐步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发生,确保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

  项目支出考评加把“绩效锁”

  突出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的实效性是2010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重点之一。省直部门将充分发挥部门在绩效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提出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确定绩效目标,完善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据悉,对省财政安排的民生工程、社会公共项目等重大项目将足额保障、重点考评,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安排有效结合,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优先采购省内自主创新产品

  据悉,2010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在支出预算中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时,将本着实用、经济的原则采购国内自主品牌,优先采购省内自主创新产品。2010年将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追加和调整,杜绝采购预算与采购实际脱节的情况。未在预算中按要求编列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予支付资金;除中央和省里追加的专款等政策性因素需增加采购外,原则上不得再调整采购预算。(谢宗博、阳丽、吴丽辉)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