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学者:公权行使者示范是“依法治国”关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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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学者:公权行使者示范是“依法治国”关键
2009年09月27日 0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七日电 题:依法治国 公权行使者示范为关键——专访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

  中新社记者 翁阳

  在即将举行的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国庆群众游行队列中,有一个由两千三百多人组成的特殊群体——“依法治国”方阵。这支名称响亮的队伍是游行队列中少数几个以中国基本国策为主题的方阵,其成员来自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直机关和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指出,建国六十年来,中国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皆取得瞩目成就,其中蕴含的一条非常重要的经验就是依法治国。

  石亚军说:“什么时候我们真正把依法治国作为推进社会发展理念并将其制度化,去实现经济、政治等进步,我们就会取得很大成绩。反之,什么时候依法治国遭到忽略或受阻,中国前进步伐就会受挫。”

  一九四九年成立的新中国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但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特别是“文革”十年间,中国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人治”带来的惨痛历史教训让中国自此坚定走上了“法治”道路,“依法治国”在一九九七年被确立为国家基本方略,法治建设由此步入全新发展阶段,并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立法体制和法律体系。

  石亚军指出,依法治国并非一句简单口号,它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提高法制意识,并以尊重法治的行为能力,来呵护依法治国的制度和架构,使其成为国家走向强大之保证。

  石亚军表示,多年以来,中国在依法治国领域取得很大进步,但亦存在很多不足。他认为党政领导结构,尤其是公共权力行使者的示范效应很关键,公权掌握者要具备将自身权力置于法律制约之下的强烈意识,要率先依法行政,因为“法制往往在这里被破坏,如果这块做好了,那么带动其他群体的效果会很好”。对于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现象,石亚军指出须推进完善相关约束监督机制。

  谈及中国行政法体系,石亚军认为仅有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还是不够的,行政实体法欠缺较多。如现有组织法笼统抽象不够完善,对于政府权力如何配置、权力怎么运行等问题缺乏界定与规范。

  在石亚军看来,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与经济两大转型过程中,有人会利用转型期的法律滞后来钻政策空子,这令法制建设重要性愈加凸显。据他介绍,在法制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任何一项改革推出之前都会先进行法律研究,这样改革推出后便具有法律的保护支撑。

  石亚军以改革开放后中国进行的多次政府机构改革为例,追问为何总是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之怪圈,每次都是回到原点,其根源就在于没有法律保障。对于目前一些地方试水“大部制”,石亚军指出同样缺失法律保障。他强调,无论碰到多大阻力,中国都须坚持依法治国,虽然法律不是万能的,但若深入分析中国的不少问题,便会发现多与法制不健全有关。

  石亚军指出,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一下子将所有问题解决的想法过于理想化,中国目前正在努力弥补修正不足之处,尽管这条道路充满艰辛,但其是不可抗拒的潮流。对于中国的法治未来,石亚军表示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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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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