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谈民族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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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皮书谈民族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009年09月27日 15: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刘舒凌)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二十七日发表的一份白皮书称,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受到平等保护,对违法行为和任何人犯罪都依法予以追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二十七日发表了《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指出“民族平等,是中国民族政策的基石”。

  白皮书表示,中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包括政治平等、法律平等,以及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所有领域平等这三层含义。法律平等即“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

  白皮书说,在中国,任何公民既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受到平等的保护,对违法行为和任何人犯罪都依法予以追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白皮书说,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歧视和压迫;任何煽动民族仇视和歧视、破坏民族平等团结的言行都是违法的;少数民族如遭受歧视、压迫或侮辱,有向司法机关控告的权利。

  “中国加入了《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与国际社会一道,认真履行公约义务,为建立一个没有民族和种族歧视的世界进行着不懈的努力。”

  关于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白皮书强调,在中国,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宗教活动场所分布各地,基本满足了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

  白皮书引述一组数据指,在新疆,有清真寺两万四千三百座,伊斯兰教教职人员两万八千多人;在西藏,有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一千七百多处,住寺僧尼四万六千多人,学经、辩经、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和寺庙学经考核晋升学位活动正常进行,各处都可以看到经幡、 麻尼堆以及从事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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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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