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有关人士称打击非法营运尚存法律漏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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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警方有关人士称打击非法营运尚存法律漏洞
2009年10月19日 10:45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国庆期间,广东深圳市公安局在与深圳市交通局等部门的多方合作下,查获了63辆非法营运车辆。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深圳市公安局查扣并处罚了2000多辆非法营运车辆,其中包括蓝牌车(小型机动车号牌)、套牌车、报废车等,销毁了600多辆,罚款1600多万元。今年以来,该公安局共查处了760多辆非法营运车辆,抓获违法人员512人,捣毁8个团伙并抓获涉案人员63人。

  可是,对于深圳市公安局的查获结果,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颜昌银并不乐观,10月16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行动一直都在进行,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类似的非法车辆仍然在社会上“逍遥法外”。

  颜昌银向记者解释道,目前的非法营运车辆涉及的范围大大超出想象,蓝牌车、套牌车、报废车等在社会上“大行其道”。在深圳这个外来人口众多的大城市,各种非法营运的车辆已遍布各个城中村、酒店宾馆、商场等地点进行“拉活”,甚至与正规的营运车辆抢客。更有甚者,私家车一族也开始悄然走上街头载客。

  颜昌银表示,目前,非法营运的车辆很多都没有买保险,车辆的安全性不过关,乘客的安全更是无法得到保证,恐吓、欺诈乘客的案件时有发生。

  今年9月25日开始,广东省交通厅组织广州、深圳、东莞三地交通执法部门,在广州至深圳沿线开展为期50天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该专项行动主要针对跨区域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非法营运大客车、长期在广深沿线及“三地”边界从事“长线短跑”或“短线长跑”、“转卖”旅客等违法行为的客车,加大力度打击三地边界的违法经营“黑点”、“黑路段”,并对客运班车不按规定上下旅客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目前,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各方力量开展新一轮的打击行动。据颜昌银介绍,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主体是交通运输部门,但公安局也有职责加入到打击行动中去。由深圳市交警、民警等组成的专业队伍已进行侦查、抓捕等工作。同时,深圳市每个派出所均派出一个调查队,负责采集非法车辆的营运特点。

  据有关人士分析,非法营运车辆“拉客”主要有私家车承包给固定客户或公司、非法车辆拉熟客不拉生客以及同乡或家族成为规模巨大的营运方等特点。另据透露,一些大型商场提供的免费接送车辆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显然,相关的法律漏洞让一些非法营运车辆有机可乘。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法制科有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私家车外包出租或者私家车上街载客等现象,存在的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取证难以及如何定性“非法营运”。目前,深圳警方开始对乘客进行虚假证词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严厉处罚,“但最为重要的是要有相关的法规出台。”该人士如是说。

  而不久前深圳市相关部门召开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会议,会议上表示对于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必须用足法律。而有关人士提出“不罚款,人拘留车没收”的处罚方式显然是对于当前猖獗的非法营运现状的无奈呼声。对此,深圳市公交分局法制科有关人员表示,在具体处理上还是会按照治安类案件或刑事案件等类似分类处理。

  采访中,颜昌银向记者表示,解决当前非法营运的问题,公安及相关部门除了坚持长效的合作机制外,仍然要加强路面监控系统,做好前期的取证工作,同时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本报记者 游春亮 本报实习生 陈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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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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